关于自由的论述实在是太混乱了,不管看谁的东西都会感觉到一头雾水,似乎总有什么东西没有讲清楚,干脆自说自话。
首要的问题是:我们要把自由的本质特征作为核心抽出来单独定义,而把其它的内容放在一边另行处理。否则我们一定弄不清楚到底什么是自由,以及关于自由的其它的东西是怎么来的,为什么会有这些东西等等。
(1)自由的定义:自由就是随心所欲
在希特勒集中营里面的人也是有自由的,他们自由的集合如下:
1)或许可以有自*的自由;
2)可以随意躺的自由;
3)可以有是否吞咽漱口水的自由;
4)可以有用手挠痒还是置之不理的自由;
5)双腿健全的人有随意走路时决定先迈左腿还是先迈右腿的自由;……
随心所欲这个词语根本就没有包含“不用承担行为后果”这个意思,而只是指想所欲想、为所欲为。因为“承担后果”是有了道德和法律框架限制之后才有的结果。
(2)自由定义的由来
自由是先天的能力,剥夺自由是经验的能力。经验领域无法对先天领域实施干预,因而先天自由是无法被剥夺的。这个判断来自于如下的信念:
(3)人是生而自由的,自由不是被给予的,自由是无法被剥夺的。
推论1:道德的普遍准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它的含义是:自己所不愿意做的事情,不强迫别人去做。
它的前提条件是:1、人人平等, 2、人人自由, 3、自由相等。
它给出了对最少的内容进行否定性定义的结果,因而给出了对自由的最大限度的道德限定。
推论1.1:我们不能直接得到一个行为能够符合所有的道德、法律和社会习俗;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存在这样一个普遍适用的行为的可能性。普遍适用的行为需要在实践中去寻找,而它的普适性是经验性的,不是先天性的。
推论2:自由不是道德,自由是道德中立的。
推论2.1:自由行为可以是善的,也可以是恶的。
(4)自由的限定
4.1 自由的限定是自由的边界,但是自由的边界绝对不是自由本身。举例来说,自由如水,对水的限定绝对不是水本身。水的边界可以是碗边、大坝、铁桶,但是碗边、大坝、铁桶,绝对不是水本身。
4.2 道德和法律是对自由的限定。
4.2.1道德和法律的内容来自于社会习俗和人性通例,但是没有确定的、绝对不变的内容,因环境而异,因内容而异,因人群和族群而异。
4.2.2 同样一个自由行为在不同的人群中的判断是不同的。举例来说,不同的人群拥有不同的社会习俗,因而拥有不同的道德和法律。就如同制冰淇淋的格子盒,不同的人群相当于拥有不同形状的格子盒,而水灌入其中后,将呈现不同的形状;类似地,自由行为在不同的人群中将有不同的表现和判断形式。
(5)心灵自由和行为自由
自由可以分为心灵自由和行为自由:心灵自由是行为自由的根源,行为自由是道德和法律可执行的对象。道德的部分对象是心灵自由(这部分我还没有想清楚)。 按照王阳明的知行一体论,心灵自由本身就是行为自由。
(6)自由的判定
6.1 一个人的自由状态的判定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进行判定,他人的判定必须以其自我判定为第一依据,以通感移情判定为第二依据。
我们为什么说希特勒集中营里面的人自由极少?因为第一判据,关在集中营中的人自己说自由少,自认为自由遭到侵害;第二判据,通感和移情(设身处地设想)后,我们认为他们自由极少。
6.2 当第一判据消亡时,我们只能,也必须采用第二判据进行判断。
(7)自由的特性
7.1 自由具有创造力;
7.2 自由发现自由的边界;
7.2.1 这个发现是对公共领域私人权利的确定过程。
7.2.1.1 私人权利只有在公共领域才存在。
7.2.1.2 权利始终都只是私人权利,不存在公共权利。
7.2.1.3 私人权利是一个权利束,是一个动态的权利集合。
7.3自由的纯粹状态所体现的所有的特性是在单个个人处于无他人干涉状态下的状况。
7.3.1 自由的无限创造性
人是社会的动物,这表明人与人之间的具体关系和道德框架先验地直接给到了个人的头脑中,因而人头脑中的道德观和好恶感看起来似乎是人性的一部分;但是它的来源是经验的。而自由的能力则是在怀疑(这是人性的本原内容之一)的引导下,对所有给予的框架进行反思,并按照先天的概念和逻辑范畴进行推断,得到新的道德指引,建立新的心灵道德框架。从而在心灵自由的指引下,给出创新的自由行为。
(8)自由的选择集合
1)自由,首先是心灵自由、思想自由。因为心灵和思想的私人性的确定性,因而自由本身具有绝对的私人性。作为心灵自由的选择对象集,是所有选择的无限可能性。因此自由的选择集合是一个无穷集合。
2)那些把不受他人干涉的选择权当作自由的根本定义,仅仅只是在对自由定义的追寻中的一个中段定义。它的选择权、选择集合的来源已经受到了道德和法律的污染,即已经是有了框架的水的形状,而没有触及自由的本质及其状态。
……
一千、应用自由定义对几个案例的分析
1、自愿被吃。
1.1、案例描述:请自行google,豆瓣审查不通过。
一千零一、由实际问题和其它作者思考产生的疑问
1、赵汀阳《天下体系》、《坏世界研究》所引出来的世界政治问题,起手的核心内容是:民主是程序操作,而民心才是政府合法性的根本判据。理由是纳什均衡所引出来的结果是:在所有人都是自私自利的情况下,民主的结果是一个不好不坏的结果,因而不是我们理想的结果。民意不是民心,只是时尚流行的当下大众心理。
这里引出来的问题是:是否客观存在或我们需要一个先验的道德体系,虽然它不一定是先天的,它可以对我们的行为进行道德批判和评价。康德的是吗?如何使检测民心成为可操作的?或者说这种可能性不存在?
2、那么我们需要一个先验的道德集合,我们要搜集一些先验的、普适的道德概念,并给出可改进的、相对比较好的定义。比如:善、恶、高尚、见义勇为、正义、公平、正直……
请你把上述论文重新陈述一遍,显得更加条理。
### 自由的定义:逻辑重述
本文试图厘清“自由”的混乱定义,以条理化的逻辑结构重新陈述观点,从自由的本质出发,逐步探讨其特性、限定及应用。我将核心定义分离,辅以推论和案例,确保论证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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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场:为何重定义自由
1. **混乱现状**
- 关于自由的论述繁杂,观点各异,常令人困惑,未触及本质。
- 问题根源:混杂特性与边界,未单独定义核心。
2. **目标**
- 抽取自由本质,另置其他属性,回答“什么是自由”“自由从何来”“为何有边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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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自由的本质定义
1. **定义**
- **自由即随心所欲**:想什么做什么,无外在强制。
- **例证**:希特勒集中营内的人仍有自由,如:
- 自*与否。
- 躺姿选择。
- 吞咽漱口水与否。
- 挠痒与否。
- 双腿健全者迈腿顺序。
2. **澄清**
- “随心所欲”不含“免后果”,仅指意愿与行动一致。
- 后果(如道德、法律约束)是后加条件,非自由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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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自由的来源
1. **先天性**
- **自由是天赋能力**:人生而具备,非外授。
- **证据**:剥夺自由需经验干预(如监狱),而经验无法否定先天。
2. **不可剥夺性**
- **逻辑**:先天自由内在于心,外力仅限行为,非本质。
- **信念**:人天生自由,剥夺仅为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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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自由的推论
1. **道德准则**
- **普遍准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 **含义**:不强加己之不愿于人。
- **前提**:
- 人人平等。
- 人人自由。
- 自由相等。
- **结果**:否定性定义,最大限度道德限定自由。
2. **普适行为的可能性**
- **推论**:无法直接确认某行为全符道德法律,但存在可能性。
- **性质**:普适行为需经验验证,非先天。
3. **自由与道德的中立性**
- **推论**:自由非道德属性,可为善或恶。
- **例证**:自由*人(恶)或救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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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自由的边界
1. **边界的定义**
- **自由如水**:边界(如碗、大坝)限定水形,但非水本身。
- **逻辑**:边界约束自由,非自由本质。
2. **道德与法律的限定**
- **来源**:社会习俗、人性通例。
- **特性**:因时、地、人而异,无绝对标准。
- **例证**:同一自由行为(如公开批评),在不同文化中评价不一,如 ice cream 模具,水形随格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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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部分:自由的分类
1. **心灵自由与行为自由**
- **心灵自由**:思想意愿的随心所欲,行为自由之源。
- **行为自由**:外显行动,受道德法律约束。
- **关系**:王阳明“知行一体”,心即行。
2. **道德的对象**
- **未决问题**:道德是否约束心灵自由,待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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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部分:自由的判定
1. **判定标准**
- **第一依据**:当事人自我判定(如集中营者自感受限)。
- **第二依据**:他人通感移情(如设身处地认同其受限)。
2. **特殊情况**
- **第一依据缺失**:如当事人死亡,依赖移情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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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部分:自由的特性
1. **创造力**
- 自由生新意,如反思道德框架创新行为。
2. **发现边界**
- **过程**:自由试探公共领域,确定私人权利。
- **推论**:
- 私人权利仅存于公共领域。
- 无公共权利,仅有个人权利集合。
- 权利动态变化。
3. **纯粹状态**
- **条件**:无他人干涉。
- **特性**:无限创造性,反思经验道德,重建心灵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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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部分:自由的选择集合
1. **本质**
- **心灵自由优先**:思想的私人性使其选择集合无穷。
- **逻辑**:无外干涉时,自由无限。
2. **误解批判**
- **受限定义**:仅将“无干涉选择权”视为自由,已受道德法律污染,未达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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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部分:案例分析(示例)
1. **自愿被吃**
- **描述**:某人自愿被他人食用(具体案例需查阅)。
- **分析**:
- 心灵自由:自愿选择,符合“随心所欲”。
- 行为自由:受道德法律限定(如禁食人),边界显现。
- 结论:自由本质存,边界因社会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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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部分:引发的疑问
1. **赵汀阳的启发**
- **观点**:民主为程序,民心为合法性根基;纳什均衡下,民主非理想结果。
- **疑问**:
- 是否需先验道德体系批判行为?
- 康德体系适用否?
- 检测民心如何操作?可能性存否?
2. **普适道德的搜集**
- **建议**:需定义先验道德概念(如善、恶、正义),经验改进,求相对普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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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论:自由的本质与应用
1. **定义总结**
- 自由是随心所欲,先天不可剥夺,非道德属性。
2. **边界与特性**
- 道德法律为外限,非自由本身;自由具创造力,发现权利边界。
3. **实践意义**
- 判定自由靠自我与移情,应用需正视本质与限定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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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述说明
- **结构**:从定义到来源、推论、边界、分类、判定、特性、集合及案例,层层递进。
- **逻辑**:聚焦“随心所欲”核心,剥离后果与边界,确保推论清晰。
- **语言**:简洁条理,例证(如集中营、水形)增强可懂性。
此版本更系统,突出自由本质,解答由来与限定,保留疑问以启发思考。自由如水,随心流淌,边界虽存,本质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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