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这句话是我们国人最为熟悉的道德箴言了。做人做事是以“义”为标准,还是以“利”为标准呢?已成为君子和小人的分界线。下面,我们从三个方面加以理解。
什么是“义”和“利”呢?“君子喻于义”的“义”,是指公道、正义、大众之利。君子明白了义的真谛,并“义以为上”,唯义是从,依义而行,由此才能逐步走向个人人格的完善,步人人生的高尚境界。“小人喻于利”的“利”,是指个人的私欲、私利。小人由于只懂得私欲私利不懂得义,所以私利当头,唯利是图,把追逐财物作为人生的目标,所以人格低劣,境界低下。
为什么说“义”和“利”不是对立的呢?在儒家学说的发展过程中,“义利之辨”也成为了一个著名命题,形成了义与利的尖锐对立、非此即彼的义利观。很显然偏离了孔子所倡导的利要服从义,要重义轻利的原意。因为“义”和“利”并不是一定要对立,如果这个“利”是众人之利,它就会变成了“义”,成为“公义”。所以真正对立的是“公义”和“私利”。
怎样做到明公义而不计私利呢?我们今天所倡导的大公无私、以人民为中心等即为“公义”。明公义而不计私利,是有德之人的必备品质,尤其是掌握公权利、居于高位之人,应当努力做到的,而不是针对普通老百姓的普遍要求。当今社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许多位高权重者,偏偏热衷于谋求私利,而置公义于不顾,对老百姓大讲特讲连自己都不准备践行的大道理,自己却贪腐堕落,无恶不作,无所不为。好在中央始终坚持反腐败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的高压态势,这既践行初心使命,明公义、惩私利的必然要求,也是传承与弘扬中华传统道德观念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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