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从源头提升少年儿童“知危险,会避险”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寒假期间,涿州公安交警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系列专项行动,倡导广大家长、学校、孩子关注出行安全,提高法律意识,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第五课:未满16周岁,不可以驾驶电动自行车
骑电动车上路方便又快捷
然而随着电动车使用的增多
人们交通意识的薄弱
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频发
而由于家长不懂法或者疏于管理
中小学生骑电动车出行非常普遍
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
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案例一
2021年6月,在涿州市发生了一起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导致交通事故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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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杨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至红绿灯路口向西左转弯时,与张某驾驶自行车在西侧斑马线头朝北、尾朝南待行时相刮撞,致张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造成交通事故。经勘查认定,杨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立即抢救受伤人员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因此,交警部门依法认定杨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
案例二
在高阳县三利大街,郭某某(13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乘赵某某(14岁)沿三利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三利大街与正阳路交叉口时,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与王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郭某某及赵某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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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为什么易发生交通事故?
一是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由于未成年人生理、心理不成熟,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不知道交通事故的危害性,且他们涉事不深,没有社会经验,有车就骑,有路就跑,认识不到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严重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超速行驶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成因。俗话说,十个事故九个快,未成年人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是速度比较快,远远超过电动车的规定速度,行驶起来是风驰电掣、飞速行进。有的蛇形穿行,有的你追我赶。特别是城市高峰时段,车流量大,速度过快极易发生碰撞、刮擦。电动车“体态轻盈”,行驶中声音很小,但是速度不慢,一旦遇有紧急情况控制难度加大,极易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