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阅读前请点击上面的“关注”二字,后续会第一时间为您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相关内容,感谢您的支持。
电动车分为新国标电动车和超标电动车两种类型。新国标电动车可以上正式牌照,在全国所有城市合法上路行驶;而超标电动车则只能在过渡期内上临时牌照,过渡期结束后将不能合法上路行驶。很多人担心过渡期结束后自己的超标电动车会被禁止使用,需要重新购买新车,但实际上,多地政策允许超标车辆再多使用2-3年,不需要强制报废。
云南昆明:倡导淘汰超标车,购买使用新标车根据早前发布的《云南省电动车管理条例》,云南昆明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过渡期结束后,超标电动车将不得上路行驶,不过云南昆明的车主迎来了利好消息,目前对超标电动车采取的措施是:当场宣传国家标准,倡导群众淘汰超标车,购买使用新标车。
在4月19日云南公安厅回复了,是否可以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时间的留言,在留言中明确云南省没有设置统一的过渡淘汰期,同时也正在研究是否强制执行新标准,这意味着云南省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但并不会马上限制超标车上路,不采取强制报废的措施,将来可能会迎来大的转机。
其实除了云南昆明以外,已有多地明确检查了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包括湖北武汉、河南郑州、广西、天津、陕西西安等等,再次延长了超标车过渡期2~3年的时间,山东省还采取了不禁不罚的管理措施,让超标电动车自然淘汰。
黑龙江省:2023年5月1日起,设置超标电动车过渡期,为期三年从2023年5月1日起,《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该条例电动车、三轮车、低速四轮车采取统一的管理措施,包括合规车型以及超标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