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白圩珑)石先生通过西安中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贷款购车,今年7月贷款还清后,他找该公司办理解押时,被告知要交1000元的解押服务费。对此,石先生认为该公司收取的这项费用不合理,对方则表示,购车前签署贷款的合同中已经约定了这项费用。
不交服务费押金要不回
石先生的本田牌轿车购置于2019年7月,当时在西部国际车城内一家汽车销售店购车时,在店内销售人员的介绍下,石先生与西安中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合同,委托该公司为其在银行办理贷款。
今年7月,石先生还清了所贷的购车款。因为他办理贷款时,向西安中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了2994元的押金,2019年7月18日,该公司给他开具了押金收据。工作人员告知他,押金是为了制约他在贷款期间按时按额还款,当贷款还清后可以退还。所以几天前,石先生前往该公司要求退还押金,但得到的答复是还需交1000元的解押服务费。
石先生说,该公司工作人员称,只有交过解押服务费后,才能与其一起前往有关部门办理解押,并退还之前的押金。对此,石先生称,这笔费用在办理贷款时,工作人员未向他说明,所以他拒绝交这笔钱。提出质疑后,石先生与该公司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双方就此事未达成一致。
合同约定应收解押服务费
7月14日,在西安中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西部国际车城内汽车商务酒店一层的办公地点里,一名自称姓何的女性工作人员表示,石先生办理的是购车人、担保公司、银行三方关系的贷款。石先生签过一份委托书,他委托西安中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他在银行申请汽车专项分期业务,并在银行领取他的汽车产权证及办理与权证相关的其他事宜。
何女士称,按照委托书内容,贷款还完后,担保公司将替石先生到银行走相关手续并与他一起前往车管所办理解押,过程中产生的服务费石先生应该承担,这在办理贷款时签署的合同中也有约定。在一份有石先生及其爱人刘女士签名和手印的《汽车消费贷款监管合同》中,第六项第3条提到“如乙方(石先生及其爱人刘女士)正常办理续保业务贷款结清后支付贷后解押服务费壹仟元整”。
何女士表示,之前石先生到公司协商时,公司拿出了其签署的合同证明此事,对方表示不认同,向公司上层汇报后,愿意将1000元的解押服务费降为800元。目前,双方就此事仍在协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