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购车辆有质量问题如何处理,以租代购的车风险谁承担

首页 > 机动车 > 作者:YD1662023-05-12 04:17:02

“租来”新能源货车后多次维修 租户想退车遭遇“踢皮球”

经济、环保、不限行的新能源汽车如今得到不少消费者的青睐。但家住咸阳礼泉县的宋先生在购买了一辆纯电动面包车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车辆因同一个故障已经坏了五次,现在他想退车,却犯了难。

8月20号,记者在西安北郊见到了宋先生,他说,去年8月份在位于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北上召汽车城胜途新能源汽车销售中心,花了59000元,以“以租代购”的方式购买了一辆通家福牌电牛二号智慧版纯电动面包车。

宋先生:一次性购买,就是付了它(商家)59000块钱,说的是以租代购的形式,三年之后过户给我,现在车的产权还不是我的,还是他们公司的产权,到21年能给我,产权跟使用是不影响的。

宋先生说,买车后,他就开着这辆车在西安市内跑起了货运,但在使用过程中,他发现这辆车不太对劲。

宋先生:从2019年的1月份开始到现在,就一直出现车辆报的故障代码是28、29。行驶中无法使用,高压电池断电,没有动力,直接就没有办法走了,在用车期间,不到一年时间,这个问题进他们修理厂进了5次到现在,车还在他们修理厂,最后一次是7月15号,车到现在一直在维修当中,维修过5次,都是一模一样的原因。

记者从宋先生提供的三份售后服务单以及情况说明上看到,车辆于今年2月5号、2月25号以及7月15号分别进入修理厂维修,故障描述均为仪表盘显示故障码28和29。同一个故障五次维修修不好,宋先生说自己逐渐萌生了退车的念头,而他把退车要求告诉经销商后,却遭到了经销商的拒绝。

宋先生:他这边说他只是负责卖车,包括修车以及所有的售后,这边需要跟售后沟通 ,我这边联系售后,但售后提出来这个事让我跟销售那边协商,说是他们也没有收我的钱,也没有卖车给我们,销售踢给售后,售后踢给销售。

厂家商家各执一词 律师建议:通过诉讼解除租赁合同

宋先生说自己在提出换车要求后,遭到了经销商和厂家售后的相互推诿。那么,车辆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到底是经销商和售后谁该负责呢?“以租代购”方式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出现了质量问题后,还能享受国家三包政策吗?

8月20号下午,记者和宋先生一同来到了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北上召汽车城胜途新能源汽车销售中心,商铺大门紧锁,在电话中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只负责车辆的销售,想退车建议联系厂家以及售后。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途新能源汽车销售中心负责人 王先生:作为我们来说,只是说是咸阳的一个经销点,完了我们也没有售后的能力,去年买的车,现在客户找到我,需要让我退车,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这个售后有,厂家也有。

随后,记者和宋先生又来到位于西安凤城十二路的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办事处,一位副总经理表示,退车需要通过经销商。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办事处 副总经理:如果你真的要办理退车,流程是这样的,你首先找到你经销商,就你从哪里买的,到哪里(退),他会有一套流程。

得到厂家的答复后,记者又联系了胜途新能源汽车销售中心的负责人,可对方这时候却说,想要退车需要厂家出具书面材料。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途新能源汽车销售中心负责人 王先生:既然说找了厂家,厂家现在说让销售方给退,那就麻烦让厂家出具一个东西吧。

记者:出具什么东西?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途新能源汽车销售中心负责人 王先生:让退车的东西,最起码通家公司出具一个东西,说是经销商负责,给他把车退掉。

随后,宋先生将情况反映给了辖区秦汉新城双照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宋先生车辆的使用性质为商业用途,超出了工商的调解范围,建议宋先生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对此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经营者对所涉及的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但租赁方如果有违约行为,可以依法解除与经销商签订的租赁合同。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余伟安:提供车辆一方,提供的车辆有问题,因为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说不能实现双方的合同目的,所以作为承租方来讲,可以依法解除这个合同。

(陕视记者:孙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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