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退换车的标准,投诉4s店最狠的办法

首页 > 机动车 > 作者:YD1662023-05-15 03:38:15

我们后台收到一个案例:永康的某先生今年过年的时候在当地4S店买了一辆GLE450,两三千公里的时候,发动机故障灯亮过一次,修好后开了6000多公里的时候,高压电瓶坏了,现在4S店说要修很久,因为是德国发货,且该部件不属于特殊零部件。

现在4S店配了台C级给张先生代步,但是对于电瓶维修的时间,店方也给不出一个具体时间,而这位先生买近百万的豪车是需要谈生意用的,现在新车屡屡出现问题,不仅影响工作,也影响心情,在这种情况下,验车狮给大家普及下新车维修的维权方法。

汽车三包规定!包修!包换!包退!

首先,关于很多车主最关心的退换车的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要求换车。

在这个GLE的案例中,该位先生的高压电瓶不属于特殊零部件,所以是在35天换车的权限内的,因此,只要这位先生出具购车发票,根据上述日期计算,只要维修时间超过35天还未修好,就能要求4s店换车。

这还只是其中一种维权形式,还有一个时间更短的,“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然后,关于换车还是退货的问题,这个每个情况不同,有些车主会因为该车屡屡出现问题而对该品牌失去信心,因此想直接退车而不是换车,那也有规定: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解读下的意思就是说,原则上是先协商换车,但是如果不能给到一辆同款配置的同款车,那销售方就应该退货。

但这个主要还是应该双方协商为主,原则上讲,在此时的消费者是都享有换车和退车的服务的。

后续我们会持续跟踪永康这位先生的案例,有新的进度我们会及时跟大家汇报。

参考文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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