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辆二手车,开了不到一年,车辆发生自燃,想让保险公司按照车损险价格赔偿,却是一波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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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沈先生告诉记者,2021年1月份,他以五万元的价格分期购买了一辆东风雪铁龙C5。2022年9月4号,朋友开车在樊城绿地附近,车辆发生自燃,想到在保险公司购买了车损险,沈先生找到理赔员,却被告知,不能按照当时购买保险的车损价值来赔偿。
车辆自燃后,保险公司定损为报废车,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车进行了处理,最终给了沈先生两千多元。沈先生苦苦等待保险公司能够按照车损险理赔的愿望一直无法实现。在他看来,买车险的时候,业务员所说的车损险是六万八,车辆受损、报废后,就应该拿到六万八千块钱。
对于沈先生遇到的情况,记者首先拨打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全国客服。客服人员表示,被保人出现车辆自燃要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由现场的查勘员负责赔付的相关事宜。保险公司需要先清楚事故车还能值多少钱,才能决定公司出多少钱,这需要一个过程。
随后,记者联系了襄阳太平洋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记者,从系统显示情况来看,沈先生目前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他只提供了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年检,没有提供这辆二手车的购买手续。
记者了解到,沈先生购买的这辆二手车是2013年的车辆,2022年年初车辆才完成过户,目前车辆仍在分期中。记者联系到负责沈先生事故定损的查勘员张双,他解释说,车辆的购买记录以及购买发票是核算这辆车理赔数额的参考数据,而沈先生迟迟不肯提供,他们只能按照市值价格来核算。
记者:汪岩岩
编辑:王晓;校对:赵文丽
审核:蔡彦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