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
我是在温州上班的丽水人。听说温州已经有企业复工了,是所有企业都复工了吗?
A:
根据温州市相关规定,总体上围绕“2月17日24时”这个关键时间节点,企业复工复产主要分为三个时间阶段:
第一个阶段,2月17日24时前,“四类”重点企业可立即复工。四类企业指全市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生产企业、转产企业和配套企业,在确保防疫措施严格到位的基础上,可立即复工。
第二个阶段,2月17日24时后,“白名单”企业优先复工。所谓的“白名单”企业分两类,第一类是重点出口企业、上市企业、雄鹰型培育企业、领军型企业、高成长型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省级及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示范企业、“亩均论英雄”A类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第二类是重点商贸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重点建筑企业和重点工程、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其他行业重点企业。具体清单由属地政府及管委会确定。
列入“白名单”的企业中,使用本地员工和外地未离温员工、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企业,优先全面复工;基本达到员工条件、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企业可以优先部分复工。
第三个阶段,2月22日24时之后,除“四类”企业和“白名单”企业之外,其它企业视疫情形势并按照管理水平、疫情防控能力有序复工。对用工总量大、员工主要来自省外市外、生产场所和管理水平较差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严格把握企业复工标准,确保防疫措施到位后方可复工。
所有企业必须经属地政府审核同意后才能复工。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疫情严重的县(市、区)、乡镇(街道)仍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视情况推迟复工时间,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所以,对于准备返温工作的人员而言,首先建议在出发前和所在地的社区(村)了解情况,并听从单位的复工安排,有序复工。
2
Q:
我们企业有大笔的订单在等着,很想复工生产了,请问该如何申请复工?
A:
企业复工需要到所在地备案。
1、规(限)上企业、用工人员来自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的所有企业、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程,经乡镇(街道)初审后,报县(市、区)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复工。
2、其余企业由乡镇(街道)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复工。
各乡镇(街道)将提早公布企业备案资料报送途径,方便企业利用网络等途径进行备案,备案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企业申请时要提供复工申报表、复工防控方案、承诺书和拟返岗员工表等相关材料。
3
Q:
我是瓯海的一家小微企业主,复工之前我们要做好哪些准备?
A:
企业要这样做:
向属地乡镇(街道)签订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制定复工防控方案到位;
进行员工 “一人一档”健康状况登记;
自行配备相应数量的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防疫物资,落实疫情防控管控专管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临时隔离室;对生产经营场所内车间、办公场所、宿舍、食堂、电梯等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防疫;并做好复工前安全检查。
4
Q:
我是外来务工人员,之前在鹿城区租房居住,现在公司准备复工了,我能回温州吗?需要在家隔离14天吗?
A:
目前,温州对企业拟返岗员工实行“三色管理”。
红色人员: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原则上进行劝返、不得返温;若必须来温,一律严格实行集中隔离14天。
黄色人员:对来自中、低风险区域的员工,按照来前有准备、途中有秩序、来后有制度的要求,结合员工健康档案,返工前了解健康状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有无过去14天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排除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情况。对于以上类型黄色人员,原则上要求实施居家隔离14天;但企业员工健康档案齐全、每日体温测量正常等,可适当减少居家隔离天数,但隔离天数不少于7天。
绿色人员:对于本地员工和外地未离温员工,无过去14天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排除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情况,严格实行居家隔离措施的,可免除返岗前隔离措施。
5
Q:
很多地方的高速出口都封了,温州也这样吗?外地车能进吗?
A:
目前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温州市内外交通尚未全面恢复。在交通管制期间,企业获准复工后,可及时通过钉钉、微信、短信等方式,将获准的企业复工审批表以及“一人一档”健康状况登记表反馈给返岗员工,返岗员工凭身份证、企业复工备案表、健康登记表等有效证明或其它验证码,各交通卡口予以正常通行。
同时,温州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包车用于员工通勤。对市外员工返温来源地相对集中、具备包车条件的,鼓励采用包车运输。包车返回员工等车前、抵达后均需统一测量体温。对企业以包车形式返工的,按照“你来温州,我出路费”模式按政府、企业2:1比例共同分担解决返工路费。
6
Q:
企业复工后会不会做好防控措施,让我们返岗员工安心?
A:
企业复工后,建议强化多方面卫生防控管理。如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
企业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7
Q:
我们工厂延迟复工,这期间的工资还会算给我们吗?
A: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应按相关规定支付工资。为帮扶企业,温州已重点设立2亿元稳岗专项资金,对为重点疫情地区务工人员“留岗留薪”的企业予以补助。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可返还1至3个月不等的社会保险费,月返还标准按2019年12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确定。对因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
8
Q:
我们单位有食堂,吃饭时会不会因为人员聚集出问题,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A:
单位食堂是典型的人员聚集场所,出现集聚性疫情的风险不得不防。疫情防控期间,就餐人员每餐进入食堂前,都应自觉接受体温测量。
单位食堂用餐尽量改为分餐制,制作固定菜式搭配的套餐,即取即走,减少人员等餐排队的时间。
对在食堂堂食的就餐人员,尽量放宽人员间的用餐座位间隔,建议就餐间隔1米以上。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鼓励就餐人员打包外出就餐,降低食堂的人群聚集密度。
有条件的单位应采取定点分时供餐制,对集中用餐人群采取人流管控,尽量疏散至不同食堂或错时安排人员用餐。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从疫情地区回来的人员,所在单位要暂停其工作,经医学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恢复其工作。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宰*、采购、加工野生动物,不得采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禽肉类食品要烧熟煮透。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不生产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预拌色拉等高风险品种。
9
Q:
准备回温州复工了,打算自己开伙做饭,不知道现在去菜场买菜,要不要带什么证件?
A:
疫情期,农贸市场作为人流量较为集中的地方,其安全、稳定更显重要。温州全市农贸市场实施“五个一律”防控举措,进菜市场必须戴口罩、测量体温,不少地区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实施进场登记等联防联控举措。
目前部分菜市场设置疫情监控信息采集登记系统,升级农贸市场科学防疫。市民进入菜市场前,须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二维码登录,并在系统内输入姓名和手机号码,确定后跳出提示完成界面,出示该界面给工作人员查看后即可进场购物。该程序实行一次登记,自动存储功能,市民只用第一次登记,之后再扫码,便可以自动跳出个人信息界面。
10
Q:
复工之后有些常规的药物需要买,去医院又有点担心,有什么解决方法吗?
A:
疫情防控阶段,市医疗保障局推出“药品线上续方,远程支付结算”新举措,市民只需关注和注册市医疗保障局“温州医保慢性病药品第三方配送平台(益药康)”公众号,就能“宅”家购药,足不出户坐享送药上门服务。
满足两个条件的医保参保人员,即参加市区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在基层医疗机构有过就诊记录或已与基层医疗机构责任医师签约的患者,可通过该平台向基层医疗机构提出处方药续方申请。
需注意的是,目前该平台线上续方功能暂且支持市区(鹿城、龙湾、瓯海,浙南产业集聚区)的复诊患者,复诊患者是指曾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市医保局正在对平台功能进行完善,待条件成熟后向有意向、有条件的县(市、区)进行推广。
来源:温州日报
来源:温州日报
声明:本文已注明转载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news@ersanl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