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道路客运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如果对道路客运做扩展解释,公交和出租车客运也可纳入其中。道路客运种概念的区别,历史上曾经非常清楚。如交通部管理公路运输,建设部管理城市交通时期,几瓶主管部门即可区别道路客运和城市公交。但是时过境迁,道路客运种概念边界出现模糊。一则传统道路客运服务不适应更高更新需要,行业不得不开发城际公交、农村公交、定制客运等新服务。二则互联网平台深度介入,道路客运传统营运模式不断被突破。未来无人驾驶、飞行汽车如果应用,道路客运的内涵和外延并将继续变化。
道路客运属种概念随着社会发展变化并不奇怪,人力畜力曾经是道路客运最主要依仗,但现在零星的人力畜力载客只是旅旅游项目,不再是道路客运的组成部分。重要的是需要关注道路客运属种概念变化。如果无视变化,可能难以应对概念重合或者交叉带来的管理问题,难以准确判断道路客运管理重点的转移。道路客运属种概念变化不仅仅是理论变化,更重要的是道路客运行行业的变化
一、班车客运和公交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班车客运是指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依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运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公共汽电车车辆和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时间和票价营运,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活动。历史上班车客运和城市公交最大的区别是班车客运服务区域一端在城市市区以外,包括其他城镇或者农村,但是现在已经出现城际公交和农村公交。传统的班车客运强调客运站之间的运输,原则禁止站外上客下客,而现在班线客运公交化最大的突破就是设置路边站。传统的班车客运必须在汽车客运站购票,但是已被联网售票突破,而公交也可线上支付。班车客运和公交都在创新定制客运,二者的定制客运的区别只限于一个是班线,另一个是公交线路。
二、旅游客运和班车客运、公交、包车客运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营运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由包车用户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旅游客运和班车客运、包车客运的分类标准不同,旅游客运以载客类型区分;班车客运、包车客运以及营运方式区分。 所以《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将旅游客运按照营运方式分为定线旅游客运和非定线旅游客运,定线旅游客运按照班车客运管理,非定线旅游客运按照包车客运管理。如此,旅游客运分属班车客运和包车客运,只是因为旅游服务,需要在班车客运和包车客运基础上做出特别规定。但是对于班车客运而言,定线旅游客运究竟有何特别之处,难以回答。现在业内创新游运一体,定线旅游客运相对班车客运的特殊性更小。就包车客运而言,现在绝大多数包车都是旅游包车,包车和旅游包车几乎合一,分别为两个概念意义不大。很多地方开辟旅游公交专线,与景区内外的定线旅游客运也无甚区别。
三、包车客运和出租车客运、定制客运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并未规定包车车型,但是规定包车“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何为团体含义不清,但是如果执行个人不得包车,或称个人所包之车不为包车,难以获得认可。但是从《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制度设计推论,所称包车意指大型客车。一些地方明文规定包车座位数在13座上。实践中包车为大型或者中型客车,无轿车和越野客车。
如果包车必须是大型或者中型客车,包车客运和出租车客运按照车型即可区别。但是现在国家并无明文规定包车不能是九座以下的小型客车。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18)规定:营运客车包括客车和乘用车。客车指用于经营性道路运输的M2类、M3类中的B级和Ⅲ级客车。《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T 15089-2001)规定,M类指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其中M2和M3座位数包括驾驶员座位数在内,总座位数超过9座,区别在于M2总质量不超过5000K,而M3总质量超过5000K。M2和M3的B级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不多于22人,不允许乘员站立;Ⅲ级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多于22人,不允许乘员站立。营运客车中的乘用车座位数不超过九座,乘用车和客车一样也有等级划分评定。说明营运客车可以是九座以下的小型客车。
依据《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08)“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将载客汽车分为小型微型(20座以上)、中型(10-19座)、小型(9座以下)、微型(排量小于1000ML)。“机动车结构术语分类表”中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和越野客车。如果《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的客车是《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A802-2008)中的载客汽车,9座以下客车可以作为包车。
而《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A/T3730.1-2001)客车属于商用车辆,9座以上;小型客车座位数不超过17座。如果《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的客车是《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A/T3730.1-2001)中的客车,九座以下的小型客车不得作为包车。但是从《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语义看,包车客运所使用的“客车”应为运输工具,只有在获得包车客运资质后才能够成为营运客车。
包车客运是道路客运的增长点,实践中九座以下的小型客车从事包车客运的很多,未来可能更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车型为七座以下;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型为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可见出租车型和包车车型存在重合。就运营方式而言,实践中出租汽车可以包车。实践中九座以下的小型出租车一样,目的地并不完全特定。现在包车和出租车最大的区别在于包车管理更加复杂,按为规定每次都需要办理包车牌,但是未来立法是否继续如此复杂的规定存疑。即使包车牌继续存在,信息化网络化后也可简化运输供需双方的手续。
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定制客运指已经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发布道路客运班线起讫地等信息、开展线上售票,按照旅客需求灵活确定发车时间、上下旅客地点并提供运输服务的班车客运运营方式,开展定制客运的营运客车(以下简称定制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应当在7人及以上。开展定制客运需要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为接送乘客,增强客运班线竞争力,在固定线路基础上,适当超出固定线路范围营运。但是究竟何为“适当”,尚无公认的标准。而实践中,九座以上的包车大多都有固定的线路。以前一般认为包车客运运输的团体的成员在包车前有某种社会关系,互相认识,但是随着互联网对客运的介入,陌生人临时组建团队包车大量出现,而定制客运的可能是单位,也可能是随机的陌生人。
道路客运种概念的形成,或者说道路客运分类的形成自然有其历史原因和合理性,短期内不会变更。我们关注道路客运种概念,近期是要预防种概念趋同可能带来的秩序混乱,远期是要与时俱进提升道路客运分类的准确性,从而促进道路客运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