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哪些手续?
申领宜宾市居住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2、填写《居住证申领表》;
3、提供居住地住址证明、就业证明或就读证明。
居住地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含出租房屋中介)、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4、受理机关审核材料,比对信息,符合条件当场打印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受理人应一次性告之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除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受理单位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有效期限
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每年进行签注。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由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交验申请人居住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居住证持有人居住信息发生变化的,需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居住信息变更和签注,该居住证继续有效。
需要注意的就这些啦!
拿走不谢哦~~~
如果你是外地户口
请赶快去辖区派出所登记办理吧!
文章来源丨宜宾公安
图文编辑丨牟 曦(微信ID:lgrjdywm)
执行主编丨王晓翔(微信ID:ybfbw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