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大家办暂住证需要些什么呀”
外地来乌人员首先到社区办理居住登记,在本市连续居住3日以上、6个月以下的可以在居住地社区申请办理电子临时居住登记凭证;在本市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可以在居住地社区警务室申请办理电子居住证。
群众通过“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或到社区警务室申请办证,办结后可通过“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或“新疆公安”APP查看个人电子临时居住登记凭证或电子居住证。无使用互联网或者手机APP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居住地社区警务室打印电子临时居住登记凭证或电子居住证二维码,使用时出示二维码,用手机扫码便可显示。已经申领实体居住证和临时居住登记凭证的群众,证件有效期内与电子证有同等效力。换证、延期签注居住证的群众可到社区警务室办理。
自备资料:(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住户口薄;(二)本人相片。受理单位可以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导入申领人近期相片的,申领人无需提交相片。
证明材料:(三)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四)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经当地房管部门网签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五)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
上述材料通过信息共享可以获取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材料原件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