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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各招生院系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近期将陆续在院系网站公布。
复试通知由院系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考服务系统)发布。
请考生及时登陆系统查看通知,并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2 考生登录报考服务系统的方法
1.网址:https://gsao.fudan.edu.cn/
2.“报名项目”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3.用户名: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10246开头的15位编号)。
初始密码: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最后一位如为X应大写);如为港澳台身份证件、护照,请按号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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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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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于复试时现场交院系审查。
具体材料包括:
①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本人准考证。
②《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③应届生的学生证;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应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认证书》。
④同等学力考生应按照我校招生章程“报考条件”中的规定,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
⑤在读研究生提交目前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考生,应在复试时向院系出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没有这两项材料的考生,不能列入该专项。
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考生,应在复试时向院系提交《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没有《登记表》的考生,不能列入该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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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严格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按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复试之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寄送书面证明材料。
寄送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第一教学楼研究生院招生办,请务必通过顺丰快递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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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按照院系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复试时提交本人:
①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
②个人陈述(包括学习和科研经历、报考理由、未来规划等,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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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复旦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附件2),按要求做好复试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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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签署《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生规则,独立诚信应考。
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拍照、录音、录像、直播。
在复试期间及招生院系本学科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
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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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成绩符合学校规定“基本要求”但未进入报考院系复试名单的考生,或参加报考院系复试后淘汰的考生,可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相关院系网站发布的校内调剂信息,在报考服务系统中申请调剂;或者申请其他招生单位的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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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参加复试后,可参照院系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的“复试结果通知时间”,登录报考服务系统查询复试结果。
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信息为准。
来 源
研究生院
责 编
汪祯仪
编 辑
邱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