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车被路上的牛撞了,责任应该怎么划分?
平江县居民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虹桥镇路段时,突然一头牛冲出,李某躲闪不及,牛车相撞。李某受伤后联系了村委会,村委会通知牛主人胡某到场,胡某称是李某撞了他的牛,还导致牛鼻子流血。李某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胡某对李某受伤不理会,李某诉至法院。
法院综合全案情况,依法认定李某自负45%责任,牛主胡某承担55%责任,牛主胡某不服提起上诉。当事人为避免诉累,申请一审法院调解,最终双方同意和解,由牛主胡某赔偿李某60000元。
因此,饲养动物人要慎重放养,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应承担责任。但若能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可减轻或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