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去西藏旅游时,一五菱宏光车主二狗先生(化名)因为车顶加装了行李架,被交警定义为客车载货,被要求罚款500元。
二狗先生的车辆出厂设计时便配备有车顶行李架,因此他觉得自己并没有违反交通法规,和交警人员从一开始的争辩,渐渐发展成面红耳赤的争吵。
最后,交警丢给他一本交通法,让他找出哪个条例规定了“载客汽车可以载货”。
二狗先生冷静查找,终于在交通法第五十四条查找到了相关条令。从目前交通法规定的明文来看,汽车车顶可以装行李箱。
交通法五十四条: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通俗来说,就是如果汽车出厂、行驶证上的照片有车顶行李架,则可以用行李架载货。如果汽车出厂,或行驶正上的照片没有行李架,那就不能在车顶加装行李架。
由于二狗先生的汽车出厂时便配置有行李架,符合要求。最后,交警人员承认自己业务不精,当面向二狗先生道歉。
对于载客汽车载货的问题,有很多空白。恐怕一个例子,只是一叶障目的效果,大家还是会疑惑:成都去拉萨,318国道之旅终究是一场长途跋涉的挑战,行李多了后备箱装不下,究竟能否在车顶安装行李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