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简称黑。省会哈尔滨。
黑龙江省位于中国东北部,是中国位置最北、纬度最高的省份,北、东部与俄罗斯隔江相望,西部与内蒙古自治区相邻,南部与吉林省接壤。全省土地总面积47.3万平方千米(含加格达奇和松岭区),居全国第6位,边境线长2981.26千米。
黑龙江省地貌特征为“五山一水一草三分田”。地势大致是西北、北部和东南部高,东北、西南部低,主要由山地、台地、平原和水面构成。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绥芬河等多条河流;有兴凯湖、镜泊湖、五大连池等众多湖泊。黑龙江省位于东北亚区域腹地,是亚洲与太平洋地区陆路通往俄罗斯和欧洲大陆的重要通道,是中国沿边开放的重要窗口,现已成为我国对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开放的前沿。

吉林省,简称“吉”,省会长春市。
吉林省地处中国东北地区腹地,位于东北亚地理几何中心。南邻辽宁省,西接内蒙古自治区,北与黑龙江省相连;东与俄罗斯联邦接壤,东南部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隔江相望,边境线总长1452千米,其中中朝边境线1206千米,中俄边境线246千米,最东端的珲春市距日本海仅15千米,距俄罗斯的波谢特湾仅4千米,东西长769.62千米,南北宽606.57千米,面积18.74万平方千米。
吉林省是一个有多种地貌类型的省份,地势大体东高西低。以大黑山西麓为界,将全省分为两部分,东部属长白山地的主体部分,西部属山前台地与松辽平原。长白山地是由一系列平行的东北—西南走向的中山、低山及盆谷地组成。

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
内蒙古自治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北部边疆,由东北向西南斜伸,呈狭长形。全区总面积118.3万平方千米,占中国土地面积的12.3%,是中国第三大省区。东、南、西依次与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陕西、宁夏和甘肃8省区毗邻,跨越三北(东北、华北、西北),靠近京津;北部同蒙古国和俄罗斯联邦接壤,国境线长4200千米。
内蒙古自治区地势较高,平均海拔高度1000米左右,基本上是一个高原型的地貌区。在世界自然区划中,属于著名的亚洲中部蒙古高原的东南部及其周沿地带,统称内蒙古高原,是中国四大高原中的第二大高原。在内部结构上又有明显差异,其中高原约占总面积的53.4%,山地占20.9%,丘陵占16.4%,平原与滩川地占8.5%,河流、湖泊、水库等水面面积占0.8%。

贵州省,简称“黔”或“贵”,省会贵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
贵州地处云贵高原,东靠湖南,南邻广西,西毗云南,北连四川和重庆,东西长约595千米,南北相距约509千米。全省总面积176167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1.8%。
贵州地貌属于中国西南部高原山地,境内地势西高东低,自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平均海拔在1100米左右。贵州高原山地居多,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全省地貌可概括分为:高原、山地、丘陵和盆地四种基本类型,其中92.5%的面积为山地和丘陵。境内山脉众多,重峦叠嶂,绵延纵横,山高谷深。北部有大娄山,自西向东北斜贯北境,川黔要隘娄山关高1444米;中南部苗岭横亘,主峰雷公山高2178米;东北境有武陵山,由湘蜿蜒入黔,主峰梵净山高2572米;西部高耸乌蒙山,属此山脉的赫章县珠市乡韭菜坪海拔2900.6米,为贵州境内最高点。
而黔东南州的黎平县地坪乡水口河出省界处,海拔为147.8米,为境内最低点。贵州岩溶地貌发育非常典型。喀斯特地貌面积109084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61.9%,境内岩溶分布范围广泛,形态类型齐全,地域分布明显,构成一种特殊的岩溶生态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