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送员必须用自己的车吗,闪送员可以用不是自己名下的车吗

首页 > 机动车 > 作者:YD1662023-11-26 11:27:32

伴随着电商红红火火地发展,快递行业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经历多年的蓬勃发展之后,2019年似乎并不太平。

先有国通快递停摆,后有如风达快递和唯品会旗下品骏快递的陨落。就连"快递女王"陈小英也套现申通股权146亿,低调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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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快递瓶颈凸显之时,即时速递"闪送"却异军突起。2014年成立后两年即开始盈利,到现在闪送员已经超过80万,每日活跃的闪送员也超过了44万。

然而,很多闪送员面临着同一个问题。

有的意外险对于普通意外和自驾意外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百万任我行》这款意外险,普通意外身故/全残只有10万保额,但是自驾意外身故/全残就高达100万保额。那么闪送员在驾车送货期间发生意外,全残或者身故了,是否会按照自驾意外赔偿呢?

如果驾驶的是营运车辆,那么铁定不能算是自驾,因为自驾保障几乎都有要求,必须驾驶非营运车辆。所以,驾驶营运车辆只能按照一般意外赔偿。车辆的行驶证上面都有注明使用性质:"营运或者非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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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驾驶的是非营运车辆呢?比如开着自己的车去配送货物,这又算不算自驾呢?

这就得分情况了,且看下面这个理赔案例。

一、案例解读

李先生(化名)投保了平安人寿的《平安百万任我行两全保险》。该保险约定,一般的意外身故/全残,赔偿10万元。自驾意外身故/全残,赔偿100万元。

李先生2018年3月5日,驾驶自用非营运摩托车,从事闪送服务的时候,发生了意外。鉴定为一级伤残,符合该保险认定的全残标准。保险公司同意赔偿,但因为李先生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正在从事营运性质的运输,根据保险条款只能按照一般意外赔偿10万元。

从该保险条款中,确实有关于"个人非营运车辆"的说明:"个人非营业车辆指在境内登记,登记的使用性质为非营业性运输(非营运),且行驶证记载所有人为个人的机动车,登记为非营业性运输(非营运)的机动车,如从事以牟利为目的的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的行为,不视为个人非营业车辆,不在保障范围内"。

但是李先生认为,自己的车辆登记的使用性质是非营运,并且是自己在驾驶。而闪送业务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货物运输,更不是营运行为。而且条款中说的"牟利",他的理解是谋取非法利益才叫牟利,所以自己也没有"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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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现在的争议焦点就是:①是否登记为非营运的车辆就一定是按照非营运自驾赔偿?②闪送是否属于牟利行为?算不算非营运性质?

二、理赔知识点

先告诉大家这个理赔案例的赔偿结果。

经过法院审理,支持了保险公司,判决保险公司只需要赔偿10万,无需按照自驾意外赔偿100万。

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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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登记为非营运的车辆从事营运活动,是否属于自驾保障范围?

该保险的条款中明确规定,就算是登记为非营运的个人车辆,但如果在发生意外的时候,从事的是牟利性质的营运活动,也是不能按照自驾保障赔偿的

在类似的"自驾意外保障"的保险责任中,"以牟利为目的的营运活动"几乎都被排除在自驾意外保障之外。看来,由于营运性质车辆带来风险显著提高,这项免责事宜是业内共识。

再来,如何理解"牟利",闪送到底属不属于营运活动。

对"牟利"一词的解释,通览《辞源》《辞海》《现代汉语词典》《新华字典》均是解释为谋取利息/私利,并没有"谋取非法利益"的解释。所以,当格式条款理解出现争议,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牟利应该理解为谋取利益。

闪送员在运输货物的时候,虽然不直接从客户那里收取费用,但是却会因此从运营商处获取利益。所以,闪送并非无偿服务,也并非好意施惠行为,本质上是属于牟利行为,应当被认定为牟利性质的营运活动。

因此,法院支持保险公司按照一般意外赔偿,是有法可依的。

除此之外,还要提醒大家,自驾保障不仅对车辆使用性质有规定,对车辆类型也有要求。现在新出的带自驾保障的保险条款,基本上都引入了"乘用车"的概念。要求车辆符合汽车分类国家标准(GB/T3730.1-2001)中的乘用车要求,而且包括驾驶位在内不能超过9座。摩托车虽然是机动车,但并不属于乘用汽车,所以在理赔时争议很多,有的保险公司的产品为了避免出现这些争议,直接在条款中已经注明,摩托车不属于自驾保障。

所以,如果你平时驾驶的是摩托车,在投保自驾保险的时候,务必咨询清楚,到底该保险是否包含摩托车自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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