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滑板车近几年开始流行,但伤人事件频发。尽管2018年1月1日国标正式实施后,市场受到一定的约束,但滑板车仍没摘掉“高危”的帽子。车头断裂、刹车失灵、车胎爆炸、减速断电的投诉和报道屡见不鲜。
近日,本刊收到了多起电动滑板车伤人的投诉,由于维权困难,不少消费者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起火事件:天津彪牌电动滑板车爆炸起火,几秒后客厅烧光2018年6月11日,因为电动滑板车爆炸致使许女士客厅烧个精光。据当事人形容,放置在小阳台的“天津彪牌”电动动滑板车在充电完成20多分钟后,后轮附近有火苗向上窜,伴随一声巨响突然发生爆炸,一时间火势凶猛,浓烟四起,好在消防员赶赴及时,将火扑灭。
▲火灾过后(许女士供图)
许女士向本刊展示了消防认定书,显示火灾原因为电器线路故障引发,起火部位位于电动车后轮处。消防员告诉许女士,北京约80%室内火灾都是电瓶车引起,从接触火到起燃就几秒钟的时间。
▲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
许女士认为厂家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但厂商认为这款滑板车已在2015年停产,距今已使用有一段时间,应当属于经销商的责任。多次协调未果,许女士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本刊致电天津彪牌相关负责咨询电动滑板车引发火灾案件进展一事,对方表示已交律师处理,不方便回答。
事实上,保修期是厂商向消费者卖出商品时承诺的对该商品因质量问题而出现的故障时提供免费维修商品及保养的时间段。但若因滑板车质量问题产生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属于侵权纠纷,不受保修期的期限限制。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余超告诉本刊,如果因为滑板车本身质量存在缺陷(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商家以保修期抗辩没有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和《侵权责任法》均有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等。
电动滑板车起火并不少见。2017年3月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发生了首起因电动滑板车爆炸致人死亡的事件,致使美国三大航空公司禁止将电动滑板车带上飞机;英国曾发生一起造成高达25000英镑损失的因充电引起的电动滑板车火灾事件,英国警方发出过警示,在公共区域使用平衡车将被归为不合法行为……
主部件断裂事件:RND电动滑板车断裂险致命,该处车检报告为non testing可折叠的电动滑板车方便携带,在无法行驶的路段将车子叠起、拎起即可,备受年轻人喜爱。但真实路面充满复杂性,在车流不息的道路上,电动滑板车一旦发生故障那就是致命的危险。
本刊收到长沙孟先生的投诉,2018年7月,体重约为80kg的孟先生在长沙市自行车道驾驶RND M1 PLUS滑板车经过一个深度不超过1.5cm深的井盖时,手把立管的折叠处附近发生断裂,导致他在约20km/h速度的情况下连人带车摔在马路中间,面部流血不止,现场留下一大滩血迹。据悉,该产品的购买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累计使用时间不到 3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