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车进重庆市区规定,重庆主城皮卡车通行范围规定

首页 > 机动车 > 作者:YD1662023-12-07 02:34:03

放宽通行限制,刺激汽车消费持续恢复,为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纾困解难。6月20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公安局正式发布并实施“促进汽车消费畅通物流运输10条便民惠企措施”。即日起,重庆放宽皮卡车、新能源货车通行限制。

皮卡车进重庆市区规定,重庆主城皮卡车通行范围规定(1)

渝籍号牌皮卡车全面取消进城限制

重庆将在全市范围内取消渝籍号牌皮卡车(多用途货车)进入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城区限制,不需进行网上备案即可通行。

也就是说,本措施施行之日起,对渝籍号牌皮卡车,全面取消进城限制,不受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城区载货汽车限行规定的限制。皮卡车通行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城区不再按照载货汽车限行管理规定进行网上备案,但仍需遵守工作日高峰时段中心城区桥隧错峰通行规定。

不过,对高排放皮卡车通行中心城区,需遵守高排放机动车限行相关规定通行;对非渝籍号牌皮卡车,仍按当前载货汽车限行管理规定通行,有临时通行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城区货车限行路段需求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在线申办临时货车通行码。

放宽新能源货车通行限制

自本措施施行之日起,悬挂新能源号牌的中型封闭式、厢式货车,不受载货汽车限行和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规定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中型载货汽车是指车长大于或等于6000mm 的载货汽车,或者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00kg且小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重型载货汽车和低速货车。

厢式货车是指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载货汽车;除翼开式车辆外,厢体的顶部应封闭、不可开启。

封闭式货车是指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联成一体,车身结构为一厢式或两厢式的载货汽车。

放宽“白名单”企业客车通行限制

另外,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运输,疫情期间,全市交巡警支(大)队结合本辖区重点复工达产“白名单”企业和闭环生产企业实际情况,采取优化企业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加强交通秩序维护、规划进出通道等措施,全力保障企业车辆通行安全顺畅。

对重点复工达产“白名单”企业和闭环生产企业返岗、日常通勤等闭环集中运输所用中型以上客车,有高峰时段通行中心城区错峰桥隧需求的,可向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申请,取消对申请车辆的中心城区桥隧错峰通行管理限制,保障员工正常返岗通勤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上游新闻记者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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