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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近10年间,与低速车相关的话题从未消失在大众视野内。支持与反对不绝于耳,但一个不曾消失的现实是:
今天低速车的消费刚需依旧;在不断压缩的生存空间里,其在乡镇及农村的下沉市场依旧获得了可观的生存空间。换个角度而言,并非这个行业本身的适应能力强,而是用户对此有真实的需求。
眼下,北京禁止低速车上路的日期日益临近,关于低速车“当不当禁”的讨论又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京津下月起禁止上路
早在2021年7月,北京交通委员会等多个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按照这份通告,从明年 1 月 1 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将不得在北京上路 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
这里所指的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即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
类似的通告也出现在天津,根据通告天津也将从下周一开始禁止低速车上路。
今年上半年开始北京已针对违规车辆开始了集中回收,据《新京报》此前报道称,车辆回收的价格基本在千元左右。公开报道显示,有偿回收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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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下的头部与未减的需求
如果说由北京、天津这轮禁止带来的风波让低速车进入了寒冬,那低速车这10年已经历经了太多次寒冬。从各地大小规模的严管,到行业标准大讨论,再到不断流产的标准出台信息,围绕低速车命运的大讨论,这10年均未尘埃落定。
一种比较流行的声音是:行业会在这一次又一次的寒冬里自然消亡。事实上也正如言论所预料,当年的头部如今也确实消失了。但始料未及的是,消失的头部很快又被新的力量取代。
归根结底,还是回到开头的说法:庞大而真实的需求也许从未消失。
过去面对行业被诟病的粗制滥造,整个行业曾通过一轮行业自律步入优胜劣汰的升级。譬如山东就曾为此发布过地方性质的行业自律标准《低速电动汽车通用技术条件》,作为过渡性方案,明确了企业准入条件、行业技术标准与保险方案等。
整个行业在2013到2018年间迎来过爆发期,也在这个时间里形成了区域显著的代表企业。譬如山东板块的雷丁、丽驰、富路、时风、唐骏;河北板块的御捷;河南板块的大阳、力帆、森源;江苏板块的道爵、欧陆;浙江板块的微米、今日阳光等。
现今这些昔日风光的企业一部分在转型中走向*,这当中最典型的就是作为行业头部力量的御捷、雷丁与道爵;另一部分则暂时选择性退出行业,如大阳、时风等。
头部力量的消失并未瓦解掉低速车的市场,与之相悖,因头部力量离场而释放的市场迅速又被新力量逐渐取代。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新头部的形成,如江苏板块的金彭,山东板块的鸿日;
第二,新面孔的出现,如尚电、奢马等;
第三,老面孔的回归,如丽驰;
第四,四轮篷车迅速走红,典型的代表企业包括盛昊、心爱、特鲁夫、海宝、琳琅等。
这当中的逻辑是非常清晰的,并非因为企业生产了这样的产品用户才去消费,而是用户需要所以企业才有机会去填补市场的空白。
无法忽略的出行需求
12月8日,在安庆潜山市王河镇一学校门口,临近放学前,校门口一条沿河的道路上接送孩子的车辆排成了一条长龙。这些车辆除了一部分三轮篷车,多数为低速四轮车。驾驶的人员除了中老年人,还包括相当一部分的年轻宝妈。
安庆是典型的三线城市,曾经也是低速车的重要市场,较为高端的车型一度在此销量颇高。上述情形,也是诸如此类乡镇及农村地区众多代步出行场景之一。
与10年前的低速车用户群像略有不同,今时今日低速车的用户也绝非只是中老年,年轻群体也在试图用低速车取代电动两轮、摩托等代步工具。因此,某种程度上,将低速车简单的与“老头乐”划等号是片面的。
通勤代步市场当前已经形成了较为明显的使用场景界线:
一二线城市通勤以公交、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电动两轮、A00与A0级新能源汽车为主;
三四线城市主城区以公交、电动两轮车、小排量经济型家用车为主,不限摩地区摩托车也较为普遍;
三四线城市广大县级(包含多数县级市)区域短途出行形式则更为复杂:
其一,县城以公交、电动两轮、踏板摩托为主,低速四轮车为辅;
其二,城乡结合部以低速四轮车、三轮车为主,踏板摩托、电摩为辅;
其三,乡镇及农村地区普遍以低速四轮车、三轮为主,并成为往返乡镇,接驳城区的主要交通形式。
当然眼下城乡结合部、乡镇到城区的公共交通已经日趋完善,但受到乡镇及农村居民出行的无规律性影响,这种发车密度始终难以满足日常需求。同时农村分布零散,但公共交通的乘车点几乎都分布在乡镇主干道,乘车不便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受成本影响无法得到合理解决。
问题的另一面则是乡镇及农村的道路基础设施如今已非常完善。据《人民日报》报道,党的十八以来,我国新改建农村公路达到253万公里,解决1040个乡镇、10.5万个建制村通硬化路难题。农村公路的总里程从2011年的356.4万公里增加到2021年底的446.6万公里,十年期间净增了90多万公里。
如今乡镇及农村地区的道路普遍为宽阔的两车道,并加装有防护栏、路灯等,行车条件已相当友好。这也成为低速车被广泛接受的客观条件。
图片来源:《车轮上的历史》资料图
事故与管理
1899年9月13日纽约房产经纪人、商界名人亨利·布利斯在约会时被一辆疾驰的汽车卷到车轮下,成为美国第一位因汽车事故死亡的受害人。从1900年到1920年,美国道路上因汽车造成的死亡人数从36人上升到1.1万人。同样在这个时间里,美国的汽车保有量从8000辆左右增加至800万辆(参考资料:汤姆·斯丹迪奇《车轮上的历史》)。
事故的增加同样导致了社会关于“安全”的大讨论,尤其是对儿童安全的关注。《纽约时报》将汽车描述为“*人的机器”。导致这一结果的根本原因是当时在人与车的路权划分上完全是空白。我们在今天能够享受汽车带来的便利,除了科学技术的功劳,还因为在上世纪20年代以后诞生了一系列的道路与交通管理规则,譬如红灯停、绿灯行以及靠右通行等等。
今天的低速车也恰恰如此。
根据2019年公安部交管部门的数据,2013-2018 年,因老年代步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到 83 万起。其中造成 1.8 万人死亡,18.6 万人受伤。北京市交管部门的数据也显示,2023 年北京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亡人交通事故中,有 85%的驾驶人从未接受过驾驶培训。
任何一起事故的发生都是让人极度惋惜的,这当中缺管理,无培训导致的安全驾驶意识缺失实则也是无法忽略的重要原因。
当然以上这组数据仅仅是面上的数据,缺少横向的比较与分析,完全据此剥夺相当一部分人的路权显然是不合理的,而完全将此归结于低速车本身则更加背离科学性。
关于低速车,实则并非是我国独有的交通工具。在美国、日本、欧盟等地区,低速车也长期存在,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包括产品的技术标准、路权管理等。
在美国这种车辆被定义为“低速车辆”;日本定义为“超小型交通工具”,并为此制定了《超小型交通工具认证制度》;欧洲称之为“轻型四轮车”。在安全管理上主要措施包括:
第一,需强制接受培训,并持有相关驾驶证件。以欧盟为例,欧盟国家驾驶此类车辆需要持有AM驾照,即摩托车与轻型四轮车驾照。在德国,技能考试则包括安全控制和城镇道路驾驶等。
第二,规定安全行驶区域。
第三,车辆需要登记、注册和检验。(参考资料:《道路交通管理》“国外‘低速电动车’发展和管理的启示”)。
综合来说,任何交通工具都难以避免风险,但因此一刀切的禁止,一定不合理。而科学的管理、安全的品质、驾驶的安全意识才是降低事故的关键构成。
低速当不当禁,也欢迎大家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