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草案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有轨电车、挂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这意味着150ml及以下排量摩托车将不再作为购置税的征收对象,免征购置税。
通俗点来讲就是调整之后,以后如果在购买全新的150cc及150cc排量以下的摩托车就不用再去缴之前所要缴纳的购置税了,据统计截止到2017年,我国共产销摩托车约1700万辆,150ml及以下排量摩托车约1400万辆,占摩托车总产销量的82%。
这对于即将想要入手150cc或150cc以下排量的准车主来说是一件不错的好消息,这样一来就能够剩下几百块的缴税钱,是一项不错的惠民政策。
但是对于150cc排量以上的摩托车还是依然要继续缴纳购置税,但是这里面有一个细节的变化,就是现行的法规对于二轮摩托车的购置税征收税率是0.85 %经过本次的调整后150cc排量以上的摩托车购置税征收税率将调整至10%
也就是说在调整之后对于小排量车(150cc及150cc以下)是免征收购置税的优惠政策,但是对于150cc以上的车型购置税率就要从原来的0.85 %调整到了10%,以后购买150cc以上排量的全新车就要多拿0.15 %的购置税率的购置税了。
毕竟据统计,到2017年150cc及以下排量的摩托车占总全国摩托车总量的82%(包含国产和进口)剩下的18%为150cc排量以上的摩托车的总量占比,所以对于占比小的一部分购置税是要继续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