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5 16:46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叶梦婷 通讯员 陈忆轩 黄旭伟
大客车行李箱通常是用来运载乘客行李的,可却有大客车硬是装进了六辆电瓶车。
3月4日中午,G60沪昆高速杭州方向兰溪服务区驶进了一辆大客车,正在进行违法整治的高速交警金华支队一大队民警黄旭伟,按例上前检查。
当黄警官要求驾驶员打开行李厢时,却被眼前的景象深深一惊:“我当时看到塞满行李的行李箱内,竟然还硬生生挤进了好几辆电动车,整个行李厢满满当当。”因为考虑到电瓶车电瓶存在易燃隐患,黄警官立即对驾驶员进行了询问。
驾驶员范某告诉民警,他们是从江西横峰前往慈溪的,车上共有六辆电瓶车,是车上几个前往慈溪打工的乘客的,因为在这之前不知道电瓶可能存在有什么安全隐患,只是觉得能装得进就让他们装上去了。
黄警官立即对司机范某进行了普及,电瓶车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不能运载,但它电瓶车上携带的电瓶却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危险品,颠簸摩擦,亦或是高温都极其容易引发火灾。如果实在需要运载电瓶车,应当将电瓶取出另行运载。
最后,在民警的帮助下,范某和车主一起取出了电瓶,带至就近出口另行运输。
高速交警提醒,在行车前除了检查车况外,务必也要注意随车携带的行李物品,是否存在有安全隐患。尤其是一些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极其容易引发无法预料的恶性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