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档案存入人才后就不用再理会了,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人事档案的有效性是依靠内容的不断补充和更新来保证的,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档案,是需要存档人及时的增补相关材料。那么那些人事档案材料需要及时的进行补充呢?为此档案百事达为大家整理了以下材料清单,请各位查收。
需及时进行移交的相关材料有:
1. 学籍档案材料:国内获得学历的,为学生登记表、成绩表和毕业生登记表(须密封);国(境)外获得的学历的,需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的评审(认定)表或考试报名登记表;
3.加入党团(含民主党派)的材料(须密封);
4.劳动合同或用工证明及离职材料;
5.奖励材料(正式文件原件);
6.处分材料(正式文件原件);
7.更改姓名或年龄的材料(由公安部门出具);
8.计划生育材料,含结婚证复印件(须审核原件);
9.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归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