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梧州市经营鱼摊的林某雄、陈某莲分别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2月21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这是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实施后,广西首次将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且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
梧州市场监管人员在鱼摊查出疑似硼砂物质。顾艳伟摄
鱼滑由鲜鱼肉打碎后与油盐及其他调味料混合制成,是吃火锅的主要食材之一。在春冬季,梧州市区农贸市场中专门制售鱼滑的摊档达近百家。2021年4月,梧州市场监管局发现,有经营户在制作鱼滑中添加硼砂,以增加鱼滑的爽滑、韧性口感。硼砂因含有较高毒性,危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国家禁止在食品中使用,于是决定在市区内开展火锅食材专项行动。
经过前期筛查,该局发现肉丸系列中的鱼滑检出硼酸(硼砂)阳性,当即对市区农贸市场的鱼滑、鱼饼、虾滑、肉丸等肉糜类食品进行抽检,共抽样企业85家,抽检火锅食材152批次,最终检测硼酸阳性鱼滑8家/批次。该局立即启动行刑衔接机制,联合公安部门共同调查,发现上述产品均为销售者自制产品,涉嫌生产销售窝点8个,其中就包括林某雄、陈某莲经营的鱼摊。
执法人员在一鱼摊对制作鱼滑的鱼肉进行检查。顾艳伟摄
因上述窝点涉嫌生产经营添加非食品原料的食品鱼滑,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且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梧州市场监管部门随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今年9月,林某雄、陈某莲两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年9月1日,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将“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行政机关公信力”等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对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投标、登记注册、授予荣誉称号等各环节中,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并对其在融资授信、资金扶持申请等方面进行信用约束。
近日,梧州市万秀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林某雄作出责令停止经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时,依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将林某雄、陈某莲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决定,列入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