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找准病根,坚持对症施治
该局自收到《监察建议书》后,针对其中提到的问题,逐项进行了问题分析,对症落实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反馈纪检组。一是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向各执法中队进行了通报,要求各执法中队对照问题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排查自纠。二是对有关执法人员进行了约谈警示和教育提醒,督促执法人员依法依规执法,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三是自今年9月起全面推广使用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执法案件(特殊情况除外)全部通过处罚办案系统2.0版进行线上办案,统一规范办案程序。
二、建章立制,加强执法督查
一是出台新规。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提高案件质效,根据《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察考核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办理考核补充规定》,对执法办案的督查考核进行了补充细化明确。同时要求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办案规章制度执法办案。二是落实催办。在案件办理时限、处罚裁量应用、加处罚款等方面,加强法制审核力度,并落实案件催办制度,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严格根据《督察考核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给予督察扣分、情节严重的纪律扣分。三是加强指导。加强对赋权乡镇执法情况的业务指导,切实发挥法核专家团的功能,实行“法制协助审查”制度,为推进疑难案件办理提供指导帮助。
三、勤练内功,提升业务水平
根据年度执法培训计划,该局积极落实各项培训任务,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行政处罚法》、执法统一目录、执法程序规定以及综合执法领域各类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特别是在收到监察建议书后,立即组织召开了执法办案研讨交流会,特别邀请2名法院退休法官列席会议,会议对该局执法办案方面进行了交流研讨,指出问题,总结经验,同时退休法官也对该局的执法办案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案件办理质效的提升带来较大的促进作用。此外,今年8-9月还积极参加了区司法局和市局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以评代查,发现问题,同时吸收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以此来提升该局执法案件的办理质效。
【来源:舟山市城管局_县区动态】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