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构建
(一)唤醒沉睡资源—闲置资产流转
闲置资产流转是度假乡居模式成功开发的首个关键因素,也是重要的资源获取途径。农村闲置资产流转,实质是一次城乡要素流动的改革,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探索。一些乡村中,农民拥有的土地、房屋等资产普遍闲置“沉睡”,财产权、收益权得不到有效体现,进而造成了农村产权资源错配或闲置浪费。乡村闲置资产流转能够唤醒沉睡的闲置资产,发挥资产价值,进而实现一定收益。
1、资产流转的本质
闲置资产流转的本质是资产所有权不变,通过出租其使用权来实现闲置资产的价值。农民依然对所拥有资产享有所有权,流转只是将其资产的使用权进行出租、出让等,资产的所有者会以租金、分红等方式获益。
2、资产流转的关键
资产流转能否顺畅的关键要看承租方的务农效益,这是维持其对农民租金承诺的现实基础。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条件下,提供足够的效益保障,才能够让农民自愿参与到资产的流转中来。
3、资产流转的形式
资产流转可以采取多种流转形式,出租、出让、转包、入股等为资产流转的主要形式。
(1)出租:是农户与承租方之间在一定期限内的资产使用权转移,农户自愿将全部或部分资产使用权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给出租方固定的收益。出租的期限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出租流转的步骤一般为村集体统一收购(收回)闲置资产;农户在获得一次性补偿后,自愿放弃土地、房屋等的使用权;承租人和村集体协商租赁价格、租期(一般是20年),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入股:即农户将全部或部分资产的使用权作价为股份,参与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经营,以入股的资产使用权作为分红依据,股红按经营效益的高低确定。该模式体现了旅游业“利益共享”的精神,在旅游开发的同时,兼顾村民的长远利益,获得就业机会或从事经营工作,使他们能够长期分享旅游收益。
(3)转包:主要为闲置土地流转形式。即土地承包方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地的使用权包给第三方,转包期限在不超过土地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内由双方协商确定,转包方与发包方的原承包关系不变。
(4)出让:主要为闲置土地流转形式。即取得一定量的土地补偿后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形式。这部分被征用了土地的农民,在按有关规定获得资金补偿后,就将土地使用权交给发包方或当地政府,从而再转交给建设方,承包方对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即行终止。
(二)规范开发方式—整合开发、乡土时尚结合
1、开发主体
(1)村集体统一整合开发
村集体通过自筹资金的形式,将村里闲置的农宅流转过来,进行统一的整合开发。保留农宅外观,对内部进行装修改造,满足高端度假需求。如密云古北口北台乡居农宅专业合作社由村里12人发起成立,成员出资总额52.7万元,对村里闲置资产进行统一开发和经营管理。
(2)村集体与专业旅游公司共同开发
村集体通过引入外来资金的形式,与专业的旅游开发公司合作,对村里的闲置资产进行统一的整合开发。这种开发形式解决了资金的问题,并且开发建设相对专业,能够更好的把握市场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发产品。村集体可与专业旅游公司组成旅游合作社,通过合作社负责资源整合和统一开发。如密云山里寒舍,由北京北庄旅游开发公司和村集体共同成立北庄镇干峪沟旅游合作社,合作社为合作开发(*单位)单位,负责资源整合、开发及提供配套服务。
2、开发要点
(1)乡味保留与展现,最大程度展现乡村风貌
建筑材质乡土化:度假乡居的改造讲求文化性、乡土性,外表古朴陈旧,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不突兀,不张扬。改造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材质,如石材、木料、稻草等,尽力呈现传统民居形态,营造浓郁的乡味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