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农家乐或者乡村旅游的企业如果遇到征收,遇到拆迁,应当如何补偿?有异议如何维权?西安郊区某农家乐经营企业,2018年的时候企业主为响应号召返乡创业,现在也正在建设当中,占地18亩,当时是按照宅基地的性质进行审批的。现在因为修建高铁要拆迁,是否应当按照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来进行补偿?
这类的情况尤其是近些年还是比较多的,有的企业是通过流转的方式租赁的集体土地,还有很多是办理了相关的批准手续,比如说按照宅基地的方式来进行批建的一些手续,获得了土地使用权。
使用土地权利的获得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投资巨大,有的建设规模巨大。这类企业一旦遇到征收,各地的补偿标准参差不齐,高低不一,所以就会产生了很多类似的纠纷。在考虑这个问题之前,咱们先考虑一下乡村旅游企业能不能办理宅基地证?回答是明确的,肯定不可以。
宅基地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宅基地的定义,它的性质首先是用于村集体成员居住,如果用于经营的,想批宅基地,而且尤其像该企业批的18亩的宅基地肯定是不对的。在前些年这种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的批准除了宅基地,其实还有一种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审批。一般是需要区行政主体来批准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来搞建设,属于合法地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方式。
而现在集体土地使用权按照2021年新的《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使用权也可以上市了,可以通过竞拍的方式来取得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竞拍的方式来取得,但是这种叫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这种获得土地的方式其实要经过严格的程序,比如说先由区县级主管部门办理专项规划,制定计划,然后由村集体组织出具方案,经过必要的严格的法律程序,最终来进行上市,通过招拍挂的方式来进行出让,竞拍人通过竞拍的方式来拍得土地。
其实,这和国有土地差不多,也是通过这五种方式来获得的。这种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登记,可以转让,可以抵押,可以拍卖获得的。这些都是现行法律框架的比较合法地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方式,所以这家企业说的是2018年就批下来了,很有可能是第一种,即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如果有批文的,当然是合法的。
如果有高铁需要征收这块土地,应当依法进行补偿。补偿包括:第一个土地,地上物。地上物的补偿包括房屋、树木、苗木、青苗、农作物、构筑物、建筑物以及其他的包括地面的硬化等等。这些一般都是按照重置成新价来进行评估,也就是重新建造一个这样的房子需要花多少钱,按照这样的方式来进行评估,然后,还要赔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过渡安置费,有的地方还会有奖励费,设备的费用,设备可以搬迁的就赔搬迁费,不可以搬迁的,赔重置费用。还有装修费等大概是分为这几项。
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行政诉讼纠纷当然要找北京楹庭律师。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