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不吃七种东西,回族夫妻同居的十大禁忌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26 01:30:25


广东饭馆墙上的蛇肉菜单

人们对“我们”不常食用的动物,感受基本是相似的。生活环境中很少遇见蛙、龟、鳖、蛇之类动物(更不要说各种爬虫)的人,本能会觉得这些“丑陋的”东西会让人有强烈的厌恶感,而既好看又萌的猫、狗海豚之类动物,吃它们则会让人觉得残忍,也难以勾起食欲。

如果是“我们”经常会吃到的动物,感情上就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形,譬如博物学家型的广东食客,在看到奇怪的动物时,多半会口齿生津、两目放光。再比如,禁食清单最长最详细的犹太教,《利未记》中居然指出,各种蝗虫及其甲虫亲戚都是可以吃的——现代都市人当然难以理解,但在易发蝗灾的地区,蝗虫是被各地先民广泛接受的美食。

猪也许是因为长相最受歧视的动物。即使以猪为肉食来源的地区,它也被认为是愚蠢、丑陋和肮脏的(实际上猪的智商不但远超牛羊,连猫和狗都比它们要笨,它喜欢滚泥浆,是因为没有汗腺无法散热),如果不是重要的肉食来源,就更容易上升为道德戒律层面上的丑陋和不洁象征。

最典型的是英国圈地运动后,部分地区逐渐被改造成适合集约化放牧的草场,失去林木植被的环境很不适合养猪,猪的地位被羊取代后,迅速被视为不洁的动物,对猪的厌弃较犹太人和穆 斯林有过之而无不及。不过,土豆进入英国后,猪慢慢地又恢复了名誉,因为猪很适合在土豆收获后的农田里自己用鼻子去刨拱翻找食物。

【宗教禁则与妥协】

猪虽然不产奶,皮毛用处不大,但却是大型家畜中产肉效率最高的——等量饲料的产肉比是牛的5倍,简直是给人类提供动物蛋白的专属天使。在大部分没有猪肉禁忌的地区,它是最重要的肉类来源。

回民不吃七种东西,回族夫妻同居的十大禁忌(5)


野猪(左侧)与家猪的头骨对比

中东是人类最早驯化猪的地区,大约一万年前人们就开始养猪了,从地中海东岸直到两河流域的新时期时代古村遗址都出土了大量猪骨,并显示出从野猪驯化为家猪的过程。但是,远在《旧约》(成书约在前14世纪-5世纪)诞生前,猪就开始在上述地区逐渐退出重要家畜之列。

一些人类学家很早就给出解答:环境和气候的影响。新石器时代的近东、中东地区,森林茂密、水源丰富,很适合喜阴的猪生存,所以猪会成为人们重要的肉食供应者,但随着气候变化和人口密度增高,中东地区的森林地带逐渐退化为耕地、草原和沙漠,而猪由于无法反刍,消化草料的能力远不及牛羊,产肉率因此大大降低,养猪也变得越来越不划算。

此外,猪和人一样都是杂食动物,土地沙漠化之后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猪与人争食”的现象,又不像牛可以提供畜力和产奶,在自然资源匮乏的情况下,养猪不但无用,而且有害。

在犹太教兴起的年代,以色列的养猪业早已式微,当地居民的主要蛋白质来源是牛和羊。而牛羊都是反刍动物,所以“反刍”才成为可食用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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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刍动物的胃。反刍是指动物将胃内的食物倒流回口腔内再次咀嚼的行为,需要分为多个胃室的胃,主要出现在哺乳纲偶蹄目的部分草食性动物身上

《旧约》对猪肉的排斥看似多此一举,实则不然。宗教要在一个地区有效传播,就不能与当地习俗发生冲突,反之,还应将其列为教条。“反刍 分蹄”的公式并非强加给信众,而是把后者已有的饮食习惯制度化神圣化——除了猪之外,犹太教还禁吃塘鹅、鸬鹚等海鸟,当时生活在内陆地区的以色列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见到这些动物。

伊斯兰教诞生的地区,气候、自然条件比以色列更不适合养猪——不难想见,猪在这样的地区很容易在观感上沦落到今天多数中国人心目中蛇、老鼠、果子狸之类的地位——英国人一度少吃猪肉后对猪的观感就是这种情形。

而蝗虫及其一干亲戚昆虫们,虽然在现代人看来,被当成食物未免令人不适,尤其是其“烹饪”方式,无论从北非还是到东亚,都缺少基本的讲究,却在《旧约》中被特别列明网开一面,是因为它在当时还是人们经常食用的食物,比起水生动物中那些无鳍无鳞的奇怪生物,蝗虫显然要亲切得多。

在基督教诞生前,西亚地区影响最广泛的琐罗亚斯德教(又称拜火教、祆教) ,同样有不食猪肉的教规。历史上,在从北非、地中海东岸到中亚地区广泛传播过的宗教,其不食猪肉的禁忌,与其说是互相影响,不如说是对本地习惯性观念的确认和强化。

犹太教和伊斯兰教对骆驼肉的不同态度,也能说明饮食禁忌更与地域习俗而非宗教相关:由于进食动作与牛羊非常相似,骆驼被古以色列人误认为反刍动物,但其生育缓慢,通常作为沙漠坐骑而非肉食来源,因此《旧约》在规定可食用动物特征时,除“反刍”之外特意加上“分蹄”,将其排除在外。

与以色列不同,伊斯兰教的发源地沙特阿拉伯完全处于沙漠地带,骆驼不但是重要的骑行工具,骆驼奶也是沙漠民族主要的蛋白质来源,在骑行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还可以宰*充饥。所以《古兰经》未把骆驼列为禁食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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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美食——骆驼肉手抓饭

伊斯兰教的古典传播边界清晰地勾勒出了猪肉禁忌与地域之间的关系——在非洲,气候干燥的北非迅速实现伊斯兰化,但在适合养猪的撒哈拉以南地区,伊斯兰教就难居主流;而在中国,伊斯兰教的势力范围局限于干旱或半干旱的西部省区,在适合养猪的传统农业地区则始终难以扎根。

与猪肉禁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伊斯兰世界内部对酒的不同态度。《古兰经》明确规定穆斯林不得饮酒,在沙特和伊朗,违令饮酒会遭遇极重的惩罚,但中亚穆 斯林社会的酒文化却相当发达——他们本来就不吃猪肉,完全能接受猪肉禁忌,但如果不让喝酒则绝难执行。

马肉能不能吃,也体现出这种因地制宜。穆斯林在碰到畜类时,也用“反刍 分蹄”标准判断是否可吃,中国回、维吾尔、东乡等定居穆 斯林民族因此将马、驴列为不食,而游牧的哈萨克人、柯尔克孜人则酷爱吃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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