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十二时辰》 剧照
之后,李林甫便让人向玄宗举荐吉温,玄宗说:“是一不良人,朕不用也。”此处我们就得仔细研究,玄宗当时既然听信李林甫对李适之的陷害,自然不会怀疑吉温的所作所为。且此事发生在天宝4年,玄宗此时正是对于李林甫十分信任的时候,所以应该不会深查哪些人依附于李林甫,此次举荐是不是李林甫授意,更不会深查吉温的为人。故此处的“不良人”应该不是他的字面意思“坏人”的意思。所以他不提拔吉温,仅仅是因为吉温“狱吏”出身的身份。唐玄宗到了天宝年间已经转变为一个崇尚浮华的皇帝,喜欢与文人*客为伍,他自然对于这些系于琐事的吏员不太感兴趣。
国漫《画江湖之不良人》
所以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大概可以勾勒出“不良人”的真实面貌,有以下两种可能:第一,不良人是长安基层官衙自设的一种不入流的捕逃、破案、治狱的机构,主要负责基层治安与稽查盗贼。不良人品级低下,并非皇帝的亲信机构。第二,不良人不是一种官方设计的官职,应当是民间对于维护治安、缉拿盗贼、治理监狱这一团体的小吏的统称,是一种习惯性的社会称呼。
三、唐代长安城的社会治安唐代长安城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都市,自然不可能像小说与影视剧中描述的那样,治安仅依靠不良人团体的一己之力就可以办到。长安的治安是多部门、全方位的配合,这才能保证治安秩序长期稳定。唐代长安城的治安管理主要分为三个层级,分别为中央机构、京兆府县、基层里坊组织。他们共同构建了一个严密的治安网络。
唐代的三省六部、九寺五监既是中央的决策、行政部门,也承担了一些京城治安的职能。例如:长安最重要的门禁工作由最高的决策机构中书门下掌握,这是维持长安正常秩序最重要的一环。中央军队方面,禁军承担着环卫京城、保卫皇帝的重任,是保卫都城治安最重要的力量。唐代的禁军主要有南北衙兵,南衙兵负责宫城、皇城的守卫,北衙兵负责宫城、禁区的守卫。皇城外的区域保卫工作,唐前期由南衙左右金吾卫负责,安史之乱后,由北衙神策军负责。
(长安十二时辰 长安舆图)
长安城的行政层级,分为府、县两级。一府为京兆府,下辖长安县、万年县。京兆尹是长安城日常治安管理的最高长官,长安县与万年县分管皇城外的外郭城,朱雀街以西归长安县管,以东为万年县管。在县以下,唐长安城的基层机构是里坊,是长安居民接触最多的基层治理。里坊治理实际上是一种基层居民自治制度,里坊的居民按照《大唐令》“诸户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四家为邻,三家为保。”形成严密的里保制度,自管自制。
唐长安城复原图(局部)
正是如此,长安城才能长期维持稳定的秩序,保证都城正常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开展。而都城历来是全国政治的风向标,长安治安的稳定,是整个大唐稳定的基础。今日我们梦回长安,依稀可以看见那如花似锦的大唐盛世与万国来朝的大唐气象。
文史君说:“不良人”是近年来火热的古风IP,不同于影视剧与动漫中不良人的形象塑造,历史上真实的不良人,可能会让大伙失望。不良人既不是皇帝身旁那个呼风唤雨的神秘组织,也不是长安城治安管理最核心的环节。他们或许只是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机构,或许是大家对于捕快、衙役这个“吏”群体的一个统称与代名词。在历史上,大唐长安城的治理是中央机构、京兆府县、基层里坊机构三位一体,一起构建了严密的治安网络,也正是他们共同努力,对于长安城的稳定和大唐盛世的缔造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参考文献:[宋]李昉等编:《太平广记》,中华书局,1961年。
[宋]司马光等编,[元]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56年。
袁芳馨:《唐代长安城治安管理制度研究》,首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2009年。
(作者:浩然文史·投稿作者烂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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