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加菲和索尼闹得有些不愉快,相传就是加菲不想搞得过于商业化。
但索尼没有办法,毕竟当时蜘蛛侠只有你一个,这个王牌IP是要拿来赚钱的,不是给你搞艺术的,双方的矛盾无法得到解决。
但现在不同了。
索尼手上的IP不多,花钱去开发一个新IP,还不如趁着超级英雄题材还在当打之年,蜘蛛侠还没过气,死磕蜘蛛侠呢。
汤姆·赫兰德的系列迪士尼会承担部分成本,索尼的压力已经小了一些,腾出资金来再开一部问题不大。
况且如果加菲想不要那么商业化,本来成本就不用太高了。
只要超英和蜘蛛侠是有票房保证的,那么索尼也完全可以像华纳一样,放手让导演和加菲去干,不加任何的干涉。
说不能还能复制出《小丑》的巨大成功呢。
延续《超凡》系列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不用担心和漫威的合作出问题,而导致制作进度受影响,从而大意失荆州,弄丢了版权。
按照索尼和漫威的协议,索尼必须每5年制作一部蜘蛛侠电影,否则版权就要还回去。
加菲和荷兰弟一起上,那就是双保险配置,稳。
当然加菲的年龄和个人路线摆在那里,就算拍了第三部,继续再拍下去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最多就是拍两部的样子。
这么想的话,第四部来一个蜘蛛侠之死的故事,给加菲补偿一次谢幕演出,也是一件很有趣,且具有营销价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