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媒报道,一名持有博士学位的香港教育大学客席讲师,此前在街头被警方截查搜出自制弩及尖木棒,搜屋时再检获2把自制弩、胶箭、木箭等物品,郑纪航裁判官今日(27日)裁定他各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有意图管有攻击性武器罪罪名成立,判囚12个月。
法官指,若被告在元旦游行当日,将他背囊内的护目镜、护膝、手套等装备穿上,再配合涉案的弩及尖木棒,则会是一个不折不扣、意图使用武力的暴力示威者,并推论他家中管有的其中一把弩及5支箭,是供他在日后示威中用作伤人。
法官续指,根据警方的证物测试影片,涉案的弩及箭互相配合,是可以运作及将箭发射至5米外的靶上的,而他携到游行现场的尖木棒本身单纯都可以用来刺伤他人。加上,被告是该弩及箭的制作者,他必然知道如何最有效掌握、发挥发射的最大效能。
这名被告岑嘉林(37岁)被控于1月1日,在湾仔皇后大道东胡忠大厦外管有1把自制弩、20枝尖木棒;以及在黄大仙一住宅单位内,管有2把自制弩及5支箭。
据港媒此前报道,乱港暴徒去年11月发起所谓的“三罢”行动,期间一名31岁面包师傅于大埔被截查时,被搜出背包有一支14寸长木棍及六角匙等,他早前否认一项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并有意图用作非法用途使用罪。经审讯后,被告25日在粉岭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囚9个月,但获准以5万港元保释外出等候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