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天上午,县企业联合会(龙商企业家协会)陆续接到会员企业咨询和反映,对受疫情影响暂时不能复工的企业,有关事项该如何处置,其中便有询问“变压器暂停”事宜。协会收集后立即向县经信局等部门汇报,得知县相关部门正在汇总归类疫情中涉企事宜,制订应对措施。
今天下午便收到国网龙游供电公司制订的预案,我们第一时间全文推送给所有企业,若有需要,可按以下“告知书”操作。并请企业界相互转告。
借此,协会向所有为企倾心服务的领导、部门致敬
。同心协力,共克时艰!
关于变压器暂停“线上办理”的告知书
尊敬的电力客户:
受疫情防控影响,部分企业复工延期,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客户可以办理变压器暂停业务减少基本电费的支出。为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阻断疫情传播渠道,龙游供电公司全面推行“不见面”办电服务,您可以通过“网上国网”APP线上提交业务申请。办理须知如下:
一、业务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 现场封停
1. 申请受理
(1)您可以通过扫描或长按下方二维码,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或在应用商店搜索“网上国网”下载安装。
(2)手机操作步骤:
①主页面“更多”进入办电界面,选择“暂停/减容”;
②按要求提供证照,点击开始办理;
③选择户号或者手动添加户号;
④选择暂停日期,系统日期默认提前5个工作日;
⑤选择恢复日期,暂停时间最少不能少于15天;⑥选择“下一步”,提交申请并完善资料。
2. 设备封停
客户经理通过电话等远程方式(视频或照片)指导您现场操作,封停设备前与您约定封停(启封)时间,在设备封停前或设备启封时,我公司将进行表计特抄。
同时,请您通过微信向客户经理提交现场操作录像或拍照留存备查,待疫情结束后客户经理将再次与您联系并正式加装封印。
二、业务办理及其他告知事项
您办理暂停(暂停恢复),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我公司提出申请。我公司将按以下规定办理:
(1)客户申请暂停的停用时间应不超过两年;一个日历年内,暂停累计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每次暂停时间不得少于十五天,若少于十五天,则此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2)暂停后两年内恢复的,按暂停恢复办理;超过两年的,按新装或增容手续办理;
(3)暂停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
(4)申请时明确容量恢复时间,暂停申请到期后,若您不申请暂停恢复手续,我公司从期满之日起,默认进行续停;
(5)暂停后容量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容量标准的,改为相应用电类别单一制电价计费,并执行相应的分类电价标准;暂停恢复后容量再次达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容量标准的,将暂停时执行的单一制电价计费,恢复为原两部制电价计费;
(6)选择最大需量计费方式的客户暂停后,最大需量合同确定值按照暂停后的总容量申报。申请暂停周期应以抄表结算周期为基本单位,起止时间应与抄表结算起止时间一致。最大需量合同确定值在下一个抄表结算周期生效。
(7)选择实际最大需量计费方式的客户,无40%容量下限要求,在保留最小变压器容量需求的基础上,可以不用申请暂停;如超过15天不生产的企业可以申请全部变压器暂停。申请暂停周期不用按抄表周期,同时厂区内将无任何电源,无法保障生活、照明、消防等用电。
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在申请前联系我们,我们将安排专业人员为您提供业务咨询、预约和指导服务。
咨询热线:
0570-3845621、0570-7882882
客户经理:
严 俊 13600506999(微信同号)
江晓兵 13706706215(微信同号)
姚博仁 15757062591(微信同号)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龙游供电公司竭诚为您服务!
国网浙江龙游县供电有限公司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