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七人合议庭
公诉人到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李某强到庭受审
9月14日上午,银海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强非法狩猎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由该院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
头戴蓝灰帽,身披红彩霞,振翅时会发出“呼呼”的声音,因翅膀红色像一团火而得名火斑鸠,而这本应自由翱翔的鸟儿却因一些不法分子的个人私利成为“笼中鸟”。
被告人李某强用竹竿、编织网制成猎捕工具,并从一个收鸟人处以100元的价格买来4只火斑鸠作为诱媒,随后在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某村委会旁,以4只火斑鸠作为诱媒引诱其它斑鸠鸟上钩,随后再将其捕获,被告人李某强以此方法网捕了3只火斑鸠,2020年10月21日7时,被告人李某强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缴获活体野生鸟类7只。经鉴定,缴获的7只活体斑鸠均为鸽形目鸽鸠科火斑鸠,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之中。7只火斑鸠经救助后放飞,期间共花费救助费用2800元。
公诉机关认为,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被告人李某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李某强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我老婆身体不好,所以想抓点野生斑鸠炖汤给她补补,我没想到这是违法的,我以后再也不干这种事情了。”庭审现场,被告人李某强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赔偿损失,公开赔礼道歉。
该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