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社厅网站发布《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46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甘金梅代表提出的“关于初中教师教龄满25年自动评定高级教师的建议”,河北省人社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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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社厅表示,近几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不断改革,对评价标准进行了完善,出台了多项职称倾斜政策,申报和评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得到了广大教师的认可。
2019年起,河北省实施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对符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实行职称评审倾斜。
答复提到,石家庄市为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和学校发展,出台了高中教师教龄满25年可申报高级职称政策,有效缓解高中教师晋升副高级职称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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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6年9月,由石家庄市教育局牵头代拟,以石家庄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快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凡在高中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高中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参评条件的可直接参评副高级职称。”2019年初,河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围绕长期在乡村学校、特教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聘问题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2019年4月,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在乡村和特教学校教师岗位上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和特教学校任教,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参评中高级职称”。当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中,对这一政策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今年4月,石家庄又调整了中小学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中小学提高5%,幼儿园提高3%,进一步拓宽了教师晋升渠道,受益教师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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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社厅表示,目前,省级还未出台相关政策。下一步,将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中小学职称制度,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杨旭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