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很多老师问到广西中小学教师副高职称评分细则,由于时间关系一直没有和老师们分享这方面的问题,今天抽时间来与大家共同探讨副高职称评分细则。我们知道,现在的副高职称评审的权限都下放到各个地级市,各市的副高评委会交叉评审,评委都是保密的,同时在专家库里随机抽取,这样保证了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但有的老师会问,为什么有的老师奖状很多却不通过,相反有的老师奖状很少却通过了。评委打分的前提是材料必须合格,然后用“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确定名单,入选的老师一般都会进行两次公示,有疑问的谁都可以实名举报,凡恶意举报别人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下来我们来分析评分细则,各市评委会的计分项大致相同,都是结合桂职办【2019】47号文件去计分,各项赋分有所差异。例如下面是广西某评委会某年的大概计分办法:
1,学历(共4分),其中研究生4分;本科3分;大专2分。
2,教龄(共15分),即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每年0.5分,满分为15分,累计超过15分的,则按15分计。
3、职称资格年限(共10分),即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年限,每年0.5分,累计超过10分,则按10分计。
4、年度考核(共4分),即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者每年0.8分。
5、教学成绩奖(共10分),即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学校等各级各类教学成绩一、二、三等奖给予记分;同年度只计一个最高得分项,不同年度得分可累加,总共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分为省部级、地市级、县级、镇、校级,不同级别赋分也不同。
6、业务工作先进奖(共15分),业务工作先进主要指任现职以来针对教育教学教研工作评选的先进(优秀),相当于综合荣誉或管理奖,该荣誉证书应由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含同其他部门联合)授予,必须是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的业务先进才能给分,(获得业务先进的时间以落款为准),业务工作先进各得分奖项累计不能超过最高得分项对应的限分数值。累计总分超过15分的,则按15分计。
7、教学比赛或指导老师奖(共10分),即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县处级以上的讲课、录像课、说课、微课等教学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励,及获得各类教学比赛指导老师奖,给予记分。
8、课件、教学设计、自制教具、案例比赛奖(共5分),对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中小学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课件、教学设计、案例等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励,给予记分。不分组织级别,一等奖记2.5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每增加一次获奖在得分最高奖项的基础上加0.5分(每年仅限2次),最高限分为5分。
9、课题研究(共6分),对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立项的科研课题,或其它行政部门组织立项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科研课题,并通过结题验收的给予记分。每个课题组的成员前15人有效,其后不给分,成员的分值一般为课题负责人的一半。
10、论文著作(共6分),申报者最多可以提交4篇论文,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发表论文的期刊必须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上查询。
11、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共8分),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加1分,超过8年则按照8分计。校级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团委*、少先队总辅导员、年级组长按班主任工作加分办法计算。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年加0.5分,最高不超8分。
12、综合奖项(共4分),即任现职以来,上述评分标准未能体现的其他荣誉称号,相当于职称系统的其他奖励,国家级4分/次、省部级3分/次、地市级加2分/次、县处级加1/次,超过4分则按照4分计。如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等。
13、综合能力(共3分),任现职以来,以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业绩成果、论文质量、工作环境、德育工作任务和基层单位考核结果、评价等为依据,由评委会评委专家评估评分。
从上面的评审赋分方法来看,为什么有的老师奖状很多却不通过,相反有的老师奖状很少却通过了,其实可以看出“奖状不在于多,而在于全面”才能获胜,但前提是材料合格,同时结合“择优录取”的方式,要不然高级教师就泛滥成灾,增加政府的财政支出负担。
当然,各地市评委会的评分细则根据每年的政策变化都在微调,但各大项计分方法相信变化不是很大,希望我们的老师好好掂量自己的奖项而努力去争取。欢迎你的关注,今后我会多写一些有关职称申报的文章与你分享,同时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或在头条私信交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