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改革,农业农村部门事业单位改革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27 06:23:45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根据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州事业单位整合机构精简编制规范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怒编〔2019〕45号)精神及州委对事业单位机构精简整合改革相关要求,结合州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方案

(一)调整情况

1.划入单位

将原州农业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承建制划入州农业农村局管理,原州林业局所属州农村能源工作站划入州农业农村局管理。

2.划出单位

原州农业局管理的州草果产业发展研究所承建制划入怒江绿色香料产业研究院。

将原州农业局管理的州渔业船舶检验站承建制划入州交通运输局管理。

3.更名单位

将怒江州渔政执法支队(怒江州渔业船舶检验站、怒江州水产技术推广站)更名为怒江州渔业工作站。

(二)职能整合情况

1.将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职能与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工作职能整合,重新组建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加挂怒江州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牌子)。

2.将州种子管理站、州土壤肥料站、州经济作物管理站3个单位机构职能整建制并入怒江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怒江州农业科学研究所),并增加农业农村部门乡村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人才发展工作职能。整合组建怒江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加挂怒江州农业科学研究所、怒江州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村人才发展中心两块牌子)。

3.将怒江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怒江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畜产品安全检测、水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职能整合。新组建成立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加挂怒江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牌子)。

4.将怒江州饲草饲料站、怒江州畜禽品种改良站机构职能整合,新组建成立怒江州畜牧技术推广站。

5.将怒江州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怒江州农村能源工作站机构职能整合,新组建成立怒江州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管理站。

6.将怒江州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原承担行使的农作物种子、肥料、农业转基因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动植物检疫、渔政、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和农业机械生产、经营、使用、维修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剥离,其行政处罚职能上划局机关,由新成立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科统一行使。

(三)机构设置情况

调整后,州农业农村局所属业单位11个。

1.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加挂怒江州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牌子)

2.怒江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3.怒江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加挂怒江州农业科学研究所、怒江州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村人才发展中心两块牌子)

4.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加挂怒江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牌子)

5.怒江州畜牧技术推广站

6.怒江州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管理站

7.怒江州植保植检站

8.怒江州渔业工作站

9.怒江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10.怒江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1.怒江州农机技术推广站

二、各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

单位名称: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加挂怒江州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牌子)

主管部门: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副处级

主要职责:负责承包地和集体“三资”信息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和审计监督;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土地流转备案相关工作;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运行监测,宅基地、农房调查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研判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承担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为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和业务支撑,承担职业农民和双创培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配合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等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拟定全局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督促检查;负责全局工作计划、各类工作总结和党务行政文件起草工作;负责单位人事、职称、档案、考勤、车辆管理等单位的日常事务;负责做好单位的治安、卫生、后勤服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来信或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做好单位财务工作;按照财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并完善财务凭证,定期(月、季、年)核对账目、结账、编制会计报表;承担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经济组织管理与统计科。负责承包地和集体“三资”信息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审计监督及相关评估工作;负责农民减负政策的落实;负责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及推广;指导推进农村资源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建立集体资源资产流转交易平台,完善相关标准,规范交易流程,开展审核备案、合同鉴证、政策咨询、价值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指导和监督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承担职业农民和双创培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监督指导乡村治理有关工作的贯彻落实;负责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和监测等统计工作及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宅基地与承包地管理科。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经常性工作,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指导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实施并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及相关备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实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相关政策并开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承担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员编制:拟核定事业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处级),副局长2名(乡科级),科长3名(乡科级),编制结构为:六级管理岗1名,双肩挑人员编制5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9名。

怒江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单位名称:怒江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主管部门: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

机构规格:正科级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农机安全监理的规定,负责全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督查、检查、指导工作,承担农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农机监理队伍建设、农机监理统计、农机驾驶培训站(校)教学安全监管等工作,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教育,配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及事故处理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人员编制:拟核定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名。设所长1名(正科级),副所长1名(副科级)。

怒江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单位名称:怒江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加挂怒江州农业科学研究所、怒江州乡村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人才发展中心两块牌子)

主管部门: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正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粮食作物技术推广计划和生产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州粮作物新品种、新产品及新技术示范推广;负责制定特色经济作物、生物药材发展规划、技术推广计划,承担特色经济作物、生物药材良种繁育、技术培训、试验示范和运用推广,指导经济作物的生产技术和产业化开发;承担经济作物生产的配套服务、经济作物重大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负责“菜篮子”工程的实施和蔬菜基地的建设;负责肥料管理、科学施肥、土壤改良、耕地质量监测评价、节水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和配合开展耕地保护等工作;承担农业科研试验、示范点(基地)建设,创建农作物优质高产样板,创建全州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和试验示范基地;负责本地区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新品种引种、新品种示范评价、种子储备管理、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种子信息统计分析,开展种子科技、种子产业学术交流;配合农业统计、乡村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培育;负责农业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发展规划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培训、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员编制:拟核定事业编制30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编制结构为:双肩挑人员编制4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24名,过度工勤岗2名。

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单位名称: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加挂怒江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牌子)

主管部门: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正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农产品绿色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指导农产品绿色生产、技术培训;承担农产品(种植业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等,辖区内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检测、监测及农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服务;承担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相关认证登记技术指导、培训、证后监管等绿色食品发展工作,以及相关业务信息统计分析和为农业综合执法提供技术支撑等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员编制:拟核定事业编制1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编制结构为:双肩挑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3名。

怒江州畜牧技术推广站

单位名称:怒江州畜牧技术推广站

主管部门: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正科级

主要职责:承担全州种畜禽引种和引进畜禽的管理工作;承担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保种扩繁、畜禽品种改良和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指导、业务技术培训等;承担全州饲草、饲料开发利用,优良牧草品种引进与示范推广及有关技术培训;负责全州草食畜牧业生产及草地建设项目技术指导,饲草饲料和农副资源开发利用及生产技术示范;负责饲草饲料生产管理、指导全州生鲜乳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监管;负责畜牧业、饲草业项目申报与实施;负责畜牧业生产、畜产品加工销售、规模养殖、饲草业等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化生产和畜禽粪污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服务;承担畜牧业良种和配套技术推广,指导全州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员编制:拟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编制结构为:双肩挑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0名,过渡工勤岗2名。

怒江州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管理站

单位名称:怒江州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管理站

主管部门: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正科级

主要职责:宣传农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农业(农田)环境监测与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与保护、外来入侵生物防控、农业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推广、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农业环境污染源调查、协助农业污染事故处理;负责全州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指导秸秆还田利用等项目建设、督查、技术培训服务、验收;承担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协助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统计,以及协助开展行业领域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员编制:拟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编制结构为:双肩挑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8名。

怒江州植保植检站

单位名称:怒江州植保植检站

主管部门: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正科级

主要职责:承担履行全州植物检疫职责,负责重大植物疫情调查、封锁、扑灭工作;负责种子、苗木、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检疫和产地检疫,签发《植物检疫证书》;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的监测、预警、防控工作;负责新农药、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农药风险监测,组织开展农药市场、农药质量、禁限用农药的监管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及示范推广工作;负责病虫害防控技术、农药、药械安全使用技术,《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培训,协助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科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员编制:拟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编制结构为:双肩挑人员编制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6名。

怒江州渔业工作站

单位名称:怒江州渔业工作站

主管部门: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正科级

主要职责:承担渔业技术推广及新技术试验示范、水产病害防治、渔业增殖放流、投入品使用监管等;负责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种质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水产苗种管理,以及协助开展行业领域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员编制:拟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编制结构为:双肩挑人员编制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6名,过渡工勤岗1名。

怒江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单位名称:怒江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主管部门: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正科级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动物卫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指导,检疫电子出证、兽药追溯、动物耳标、放心肉的信息化建设;负责指导全州开展对动物养殖、屠宰、经营、隔离、无害化处理及动物产品经营、动物诊疗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监督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动物诊疗许可、职业兽医注册;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承担全州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以及协助开展行业领域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员编制:拟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名(1正1副),编制结构为:双肩挑人员编制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5名,过渡工勤岗1名。

怒江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名称:怒江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管部门: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正科级

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本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拟定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方案;指导、监督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指导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负责制定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预警、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负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的宣传教育、技术示范推广、培训工作;承担兽医诊断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兽药及兽药残留检测、饲料;负责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协助开展重大动物卫生违法案件的调查,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员编制:拟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编制结构为:双肩挑人员编制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8名。

怒江州农机技术推广站

单位名称:怒江州农机技术推广站

主管部门: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正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全州农机化技术规划、标准和规范的制定;负责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培训与信息化建设、农机化服务体系及项目建设指导、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农业机械驾驶操作技能培训、农机专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推广,以及购置补贴投档产品信息形式审核等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员编制:拟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编制结构为:双肩挑人员编制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名。

来源: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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