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起至1955年的六年时间里,国内经济形势持续好转。我国政府为改善职工生活,作出了进行工资改革的重大决定。
立足国情,在学习苏联、朝鲜等国家的管理模式,吸取他们的管理经验后,我国开始在全军实行军衔制、在全国实行行政级别工资制。这是1952年以来的行政分级后,对国家干部级别进行的再一次划分。
这次工资改革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划分为24个行政级,其中最高的是行政1级,最低的是行政24级。行政13级以上的干部属于“高级干部”,也就是我们如今耳熟能详的“高干”。他们在享受“高级干部”待遇的同时,肩上将承担更大的责任。
军衔制度与行政分级并举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也更加现代化。1955年,在筹备了数年之后,正式实施了军衔制度。此次军衔制共设6等19级,它的制定,是从我国辛亥革命到建国初的军衔情况出发,以苏联、朝鲜等国军衔作为参考,经过综合考量后最终形成的。
当时我国正在进行全国性的工资改革,计划废除“工资分”,改行“工资制”。为了更好地与工资制相对应,政府对包括军官在内的国家干部进行了行政分级,不同职务对应不同的行政级别。具体如下:
行政级 | 职务 |
行政1级——3级 | 国家级干部,职务主要为党和国家*以及十大元帅 |
行政4级 | 职务主要为十大将以及国家副职 |
行政5级——7级 | 军区、省、部、司级干部,职务主要为大军区、省、部、司正副职 |
行政8级——10级 | 军级干部,职务主要为正军、副军、正厅、正地市级 |
行政11级——13级 | 师级干部,职务主要为正师、副师、副厅、副地市、正处、正县 |
行政14级——16级 | 团级干部,职务主要为正团、副团、副处、副县 |
行政17级——18级 | 营级干部,职务主要为正营、副营、正科 |
行政19级——20级 | 连级干部,职务主要为正连、副连、副科 |
行政21级——22级 | 排级干部,职务主要为正排、科员 |
行政23级——24级 | 排级干部,职务主要为副排、办事员 |
要想将工资制在干部群体中落到实处,首先要做好“定职、定级、定衔、定薪”的“四定”工作。在*总理的带领下,该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展开。一年后终于形成了一个初步的方案,呈现在*面前。
对于这个方案,*十分期待。但是看完后,他紧皱着眉头,沉默许久,好像被什么问题难住了。烟雾缭绕中,*思考了许久。他说:“我看不妥,这样不利于团结,贫富差距要缩小嘛!”
后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幽默地说道:“要我一个人当大元帅,那不是把我放在炉子上嘛!如果你们都是二级、三级干部,就我一个人是一级干部,那我也太不够意思了!”
*沉思片刻后笑着说:“要我说,马克思、恩格斯应该是一级干部,列宁、斯大林是二级干部,我嘛,就当三级干部,和大家一样很好!”
后来,周总理和制定方案的小组成员在*意见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了修改。最终拟定的方案将国家干部划分为24个级别,级别最低的24级每月工资45元,级别最高的1级每月工资5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