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在最近,开发商对小区外围的车辆停放进行整治的同时,对小区地下车库的车位情况也进行了清理,突然告知闵女士,她的车位并非子母车位。
合同标注“确认子母车位”,未盖章开发商不认可
记者随后跟随闵女士来到了康桥长郡小区的物业公司,一名负责人承认,对于闵女士购买的这个车位,物业之前都是按照子母车位进行管理。
记者从康桥长郡小区的物业公司了解到,此前,物业对于闵女士的车位一直是按子母车位进行管理。
而现在开发商将车库的管理权收回,自行管理,就指出闵女士的车位并非子母车位, 因为开发商认为,闵女士当时购买的价格不可能能买到子母车位。
随后,闵女士拿出了当时购买车位的合同,上面标注为“子母车位”,对此开发商又如何回应呢?
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地下车库内的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现在开发商收回管理权,作为物业也很无奈。
记者随后找到了开发商营销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