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2020年5月,有媒体报道湖南省郴州市一母婴店将一款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虚假宣传特殊功能,涉嫌消费欺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责令彻查,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事件焦点】
此次事件并非婴幼儿奶粉出现问题,而是“蛋白固体饮料”被经销人员冒充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奶粉”,从而导致食用儿童出现了严重的婴幼儿营养不良疾病。
【事件溯源】
我国对“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实施严格的注册审批管理。固体饮料产品包装上一般会如实标示“固体饮料”。但不排除产品在营销时销售人员的“口口相传”,虚假宣传特殊功能。
一、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
包括:适用于0-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婴幼儿一般以母乳或婴幼儿配方乳粉喂养为主,但也有极少数婴幼儿因对牛奶等乳蛋白过敏、对乳糖不耐受等原因,无法进食普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需要食用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我国对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实施严格的注册审批管理,对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都要进行相应审查。
二、什么是“固体饮料”?
固体饮料:用食品原辅料加工成粉末、颗粒等形状,供冲泡饮用的普通食品。
蛋白固体饮料:只是一种含有一定量蛋白质的固体饮料。
固体饮料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和说明书等不需要产品注册审批,不能为特殊医学状况人群提供营养支持,不能标示适用人群,也不需要在医生和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虽然某些固体饮料在标签上标示了各种营养素或者某些产品特性,但其在配方研发、生产规范、许可审查等方面都远达不到“特医食品”的要求。如果用固体饮料替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长期食用,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三、消费者如何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别提示】
消费者应严格按照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意见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特点鲜明:包装上除了“特殊医学用途”字样外,还会标明配方注册号、适用人群,以及明确标示“请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等信息。
【四看】
一看产品名称。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产品名称应为产品注册批准的名称,如×××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食品(粉)、×××特殊医学用途婴儿无乳糖配方食品(粉)、×××特殊医学用途婴儿氨基酸配方食品(粉)等。
二看产品注册信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注册。合法的产品标签上会标注产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 8位数字”。还可到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的“服务”板块中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中查询核实已获批的注册产品信息。没有标注产品注册号的或者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千万不要购买。
如有任何疑问,请查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tsspxx.gsxt.gov.cn/tyyp/tyindex.xhtml。
三看适宜人群。合法正规产品标签中应明确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类别和适用人群。如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类别(适用人群)有:无乳糖或低乳糖配方(乳糖不耐受婴儿)、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过敏高风险婴儿)、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食物蛋白过敏婴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氨基酸代谢障碍婴儿)和母乳营养补充剂(早产/低出生体重儿)。
四看贮存条件和保质期。产品标签上都会标注产品贮存条件,特别是提示开封后贮存条件。消费者要根据家庭所能具备的贮存条件购买相应产品。要购买保质期内产品,优先选择生产日期距购买日期较近的产品。
【相关食品知识】
调制乳粉,是普通食品,不是特殊食品。
调制乳粉的消费人群广泛:如儿童、青少年、成年人、孕妇、中老年等等。
调制乳粉的产品种类繁多:如儿童奶粉、孕妇奶粉、中老年高钙奶粉等,还有一些益生菌、乳铁蛋白等营养品也有调制乳粉的类型。
消费者如对购买的特殊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