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债务有时是迫于无奈等客观原因,也有故意耍赖或者心理不满的原因。对被拖欠方而言,应当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追讨方式;
但是,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小编一直建议追讨货款时通过公力求济,即法律途径,而不要通过私力救济的方式即采用威胁恐吓等暴力方式;
很多人一般不会直接采取暴力方式追讨债务;但经常采用在暴力与非暴力之间的一些手段来追讨,比如,到欠款人公司或家里静坐、跟踪等行为,该行为现在被界定为“软暴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布《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自2019年4月9日起实施,该意见有以下内容:
1、界定了何为“软暴力”
意见明确定:“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2、“软暴力”表现形式有:
意见的第二条规定了软暴力的表现形式:
2.1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等;
2.2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
2.3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摆场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
2.4其他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软暴力”手段。
通过信息网络或者通讯工具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违法犯罪手段,应当认定为“软暴力”。
对于上述行为,法律主要是针对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而相应进行刑法处罚的规定。
意见第四条、第五条至第八条分别还规定了因实施“软暴力”对应的刑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