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这对“蝗虫”母子却闹到断绝关系,还不是因为钱。
去年讲述梅姑生平的传记电影《梅艳芳》上映,票房和口碑都还不错,梅启明迅速盯上了这块“肥肉”,直言自己拥有“梅艳芳”的商标,片方此举侵权,必须赔钱。
不知梅妈是不是找回了点良知,她也看不惯梅启明的这副嘴脸了,要求梅启明立马撤诉,否则就断绝母子关系。
除此之外,梅妈还向媒体抱怨说自己实在是“走投无路”,儿子在外欠了债,自己也没办法了。自己身体不好,儿子也不来探望。
不过这可怪不到梅启明头上,毕竟“恶果”是她自己种下的,带着儿子啃女儿,如今被儿子“反噬”,不值得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