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硝西泮(“蓝精灵”)
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氟硝西泮”
2018年5月,浙江省破获了首起贩卖“氟硝西泮”案件。经过调查,吸毒人员当时正在吸食一种叫做“蓝精灵”的新型毒品,其主要成分为“氟硝西泮”,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具有催眠、遗忘,镇定、抗焦虑、肌肉松弛和抗惊厥作用,其中催眠和遗忘的作用更为显著,与酒精合用时可出现过度镇静、错乱等反应,危害性较大,被列入了毒品范围。
作为处方药的“蓝精灵”溶于水,液体是淡蓝色的,但同类的合成类似物质,有的就是无色无味,溶于水后也不容易被人发现。如果是在酒吧等娱乐场所,如果有人把它放进饮料或酒里,不容易被察觉。
第三代毒品
合成大麻素类
合成大麻是一系列具有类似天然大麻素作用的人工合成物质。吸食合成大麻素能产生比天然大麻更为强烈的快感,这导致合成大麻素迅速蔓延,已成为新精神活性物质中涵盖物质种类最多、滥用也最为严重的家族。
物理性质:该类制品多以香料、花瓣、烟草、电子烟油等形态出现,代表制品包括“小树枝”“香料”“香草烟”等。
滥用方式: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一般被喷涂在植物碎末表面,制成植物熏香用于吸食,而且往往是多种合成大麻素混合使用,这使得它们的成瘾性和危害性更难以判断,相关的研究也很有限。
毒性:一般认为它们的成瘾性和戒断症状类似天然大麻,长期吸食会导致心血管系统疾病以及精神错乱,同时也存在致癌的风险。
卡西酮类
毒性:吸食卡西酮类物质能导致类似甲基苯丙胺的兴奋作用和类似麦角酸二乙胺(LSD)的致幻作用,同时还伴有心动过速、血压升高等反应。同时,由于卡西酮类物质通过血脑屏障进入神经中枢的能力较弱,滥用者往往会加大用量并持续吸食以获得预期的兴奋感,从而导致更为严重的大脑损伤。目前滥用此类药物导致精神错乱、自残及暴力攻击他人的案例已有很多报道。
滥用方式:吸食方式以口服为主,也有鼻吸、注射、混合饮用的。
芬太尼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