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太尼属于阿片类物质,芬太尼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均为芬太尼的衍生物,是人工合成的强效麻醉性镇痛药,药理作用与吗啡类似。
目前有报道的芬太尼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约60余种,目前我国已列管了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等23种,涵盖国际禁毒公约管制的全部芬太尼类物质。
毒性:吸食芬太尼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副作用是瘙痒、恶心、呼吸抑制;由于此类物质药效较强,极少量的摄入即可对人体造成伤害乃至危及生命,美国已出现上万起滥用芬太尼类物质致死案例。
苯乙胺类
在低剂量摄入后,它们主要产生类似吸食苯丙胺类药物的兴奋作用;在高剂量摄入后,则产生类似吸食麦角酸二乙胺(LSD)和麦斯卡林的强烈致幻作用。长期滥用该类物质导致精神错乱的案例也已有出现。
滥用症状:该类物质具有兴奋能力强、持续时间长的特点,一次大量使用会导致心动过速、血压上升、肝肾功能衰竭等急性中毒症状,甚至可以引发抽搐、脑中风致死。长期滥用则会导致多巴胺能神经元发生退行性病变,使滥用者精神错乱,出现妄想和抑郁等症状。
滥用方式:苯乙胺类物质已达上百种,多是粉末口服,2,5-二甲氧基苯乙胺的衍生物类一般吸附于类似邮票的纸片上含食。
色胺类
据新闻报道,一名29 岁男子为寻找性乐趣而通过肛门塞入“0号胶囊”,很快出现一系列剧烈反应,最终导致急性心脏衰竭死亡,其验尸结果显示心脏和肝脏有动脉炎、心肌局部缺血、白血球增多、肺部充血等症状。
该胶囊主要是部分同性恋群体在使用,真正身份是二甲基色胺,属于国家一级精神药品,以胶囊、片剂、粉末、液体等多种形式出售。其化学结构与苯丙胺相似,是苯丙胺的衍生物(甲基苯丙胺即“冰毒”),呈白色或米黄色,可以通过吸烟或鼻腔、直肠黏膜吸收。
“0号胶囊”的危害性比冰毒更大,其副作用包括瞳孔放大、恶心、下颚禁闭、肌肉紧张过度、高血压、心脏过速等,使用超过6毫克就可能产生幻听、行动迟缓,甚至丧失意志,严重者会出现全身抽搐,急性心脏衰竭,导致死亡。
植物类
植物类新精神活性物质主要包括恰特草(Khat)、卡痛叶(Kratom)、鼠尾草(Salvia divinorum)。
恰特草:原产于非洲及阿拉伯半岛,主要活性成分为卡西酮,具有兴奋和轻微致幻作用。由于卡西酮的降解,恰特草一般以新鲜的植物出售,但也有卖干叶子的和酒精提取物的。吸食方式一般是咀嚼恰特草的叶子和嫩芽,也有沏茶的。卡痛叶:原产于东南亚,主要活性成分为帽柱木碱和7-羟基帽柱木碱,具有类似吗啡的麻醉作用。卡痛叶的新鲜叶子一般是咀嚼,干燥叶子的粉末一般是口服或煮茶。鼠尾草:原产于墨西哥,主要活性成分为二萜类物质,具有强烈致幻作用。鼠尾草一般以种子或叶子出售,但也有卖液体提取物的。鼠尾草的新鲜叶子一般是咀嚼,或是捣碎冲泡饮用,干叶子以抽烟的方式吸食。
哌嗪类
哌嗪类新精神活性物质一般为苯基哌嗪或苄基哌嗪的衍生物。与甲基苯丙胺、MDMA等药物相比,该类药物的兴奋和致幻作用比较温和,且持续时间更长。
滥用方式:常以聚会药物出售,多是片剂和粉末,主要通过口服吸食。我国在片剂毒品中有检出过哌嗪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其外形和标识与MDMA片剂十分类似,据称吸食后的感觉也与其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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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危害
上述各类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的社会危害性十分严重。尽管此类物质出现时间较短,成瘾性和长期生理损害有待深入研究,但其社会危害已日益显现。由于该类物质具有强烈的兴奋和致幻作用,吸食后会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等反应,由此诱发的恶性暴力案件犯罪屡有发生。例如,2012年美国迈阿密州“啃脸”事件即一吸食卡西酮类物质人员所为。日本研究发现,滥用该类物质导致的暴力犯罪案件是管制毒品的7倍。
同时,新精神活性物质种类繁多,效果也有显著差异。很多情况下滥用者并不知道自己购买的实际种类,难以把握用量,由于吸食过量导致急性中毒甚至死亡的案例也时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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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具有成瘾性的物质
“笑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