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敲打声断断续续持续了一周,这让本就睡眠质量不高的业主唐某非常烦躁。在民警和物业保安的排查下,终于发现是邻居安装震楼器产生的噪音,如何才能解决这件离奇的纠纷呢?
调解员在各方的配合下,抽丝剥茧找到矛盾的源头,积极搭建解决问题的桥梁,通过耐心劝说,最终取得了大家相对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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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奇敲打声扰民休息上海某小区A号丙室业主唐某报警称,自己居住的楼栋一到晚上10点左右就有机械式的敲打声,声音虽不是很响,但有时能持续到凌晨3点多。这个情况已断断续续持续了一周,唐某的睡眠严重受到了影响。由于找不到噪音源头,无奈之下唐某只能向派出所求助。当民警及物业保安赶到现场排查时,整栋楼宇又恢复了一片安静,这使得扰民案件加大了排查难度。为了不打草惊蛇,各方商量后决定再有类似声音出现,立即通知保安赶到现场排查。最终,物业发现原来是A号甲室安装了震楼器。为了弄清甲室为何有这样的举止,当地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介入调解该纠纷。调解员来到了甲室家里,耐心与当事人朱某某沟通了解情况。据朱某某称,她也是迫于无奈才购买了震楼器来解气。朱某某在一家三班倒的企业上班,但她近一个半月没有安稳睡过一个好觉,晚上睡觉时能感受到床一直在轻微摇晃,耳边还不停响起“嗡嗡嗡”的声音。后来经多方了解,她才发现是乙室吊扇发出的噪音,朱某某一怒之下,决定“以暴制暴”,在没有与乙室好好沟通的情况下,擅自安装了震楼器。调解员向朱某某解释,震楼器是一种低频震动的电子机器,只要一打开就能有规律地敲打墙壁,不仅能发出烦人的噪音,还能使楼上楼下跟着震动。本来是两家人的邻里纠纷,却让整栋楼的居民受到影响。然而,朱某某根本听不进调解员的解释,咬定自己安装震楼器是他人影响到了自己,她只是迫不得已进行“反击”。
于是,调解员告诉朱某某,“乙室吊扇声影响了你的休息,这件事我们会帮你沟通解决,但从现在开始必须停止使用震楼器,按照《民法典》第294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噪声’,在家里安装震楼器,明显是排放噪声的一种方式,不被法律允许,你的行为已属于违法了。”反复劝说解决问题调解员又来到了乙室王某某家中。王某某态度强硬,坚决不承认是自己家中的吊扇影响到了他人休息,且对于朱某某未经沟通安装震楼器扰民的行为表示愤慨。调解员表示,王某某也应换位思考朱某某的处境,只要把吊扇“嗡嗡”声消除,朱某某也就没有使用震楼器的理由了。由于王某某不肯表态,调解员建议让王某某请人来修理一下吊扇,又被王某某直接拒绝,始终不肯承认吊扇没坏、没有噪音,不需要修理。调解员电话联系了王某某的女儿,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诉说了一遍,希望能够协助说服王某某维修吊扇,避免影响他人。之后,甲室的朱某某再次联系调解员,她说可以主动承担维修的费用,或者直接给乙室购买一台价格相等的多功能吊扇。调解员提出,多功能吊扇使用时间长了,仍有可能产生噪音,如果能够购买落地扇最好。调解员再次来到王某某家中与其交流,通过反复劝说,王某某态度上也有了转变,同意更换新的吊扇。一起“离奇”的噪音扰民纠纷也因此得以完满解决。【案件点评】此案在调解员和双方的共同配合下,通过调处促使双方解开了心结,达成和解。此类纠纷是邻里之间由于噪音而引起的相邻关系纠纷,由于双方都未采取有效沟通,形成积怨,小摩擦变成大隐患,若不及时化解,多户人家都因此受到噪音影响。本案中,人民调解员主动参介入,搭建解决问题的桥梁,取得了大家相对满意的效果。调解员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有了纠纷,双方应互让一尺,以和为贵,以情为重,避免赢了场面输了情面的尴尬局面,应共同携手营造和谐的社会关系。
上海法治报记者 | 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