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立案后还会回款吗,立案与平台回款的关系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28 01:24:11

如同广强律师事务所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曾杰所说,几乎在所有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中,都会有一个谣言:

一旦投资平台被国家定性为非法集资平台,参与者就是非法集资活动的参与者,他们投入到平台的钱,也就是非法集资的赃款,就拿不回来了,国家就要统统没收。

不少网友对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存有疑问,甚至误解。网贷舆情整理了P2P出借人常见的几个问题,并进行一一解答(主要来自一线律师、警官观点):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集资有何区别?

深圳经侦: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刑事案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在刑法上非法集资涉及到两个罪名,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个是集资诈骗罪。

肖飒律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区别在于一个主观因素(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集资诈骗罪),但刑期却是天壤之别,前者十年以下,后则破亿金额一般会判十年以上至无期。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般具有如下情形: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假*,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平台立案后还会回款吗,立案与平台回款的关系(1)

2、集资参与人的风险及损失由谁承担?

曾杰律师:“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这一规定只是说非法集资参与人应该风险自担,并不是说他们投资的钱就必须没收,缴纳给国家。这个规定的本意,是国家不会为投资人兜底,不会承担本属于集资人的经济责任,但国家会监督、强制集资人退赔。

我们真正应该参照的,是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3、非法集资案件涉案出借人如何报案?

亲自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投资、转账凭证等有关材料至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法表达诉求,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

网上报案:以深圳南山区为例,关注“深圳南山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菜单栏,选择“经侦业务”进行线上登记报案。各地经侦陆续开通了线上报案平台,出借人及时关注。

这里需强调的是,尽量避免重复报案。具体报案细节详见文末附件《P2P报案过程全攻略附超详细步骤!》

4、出借人信息登记毫无必要?错!

曾杰律师:在司法实践中,投资人应该尽快配合办案机关进行投资项目登记,带齐个人身份资料,投资证明等等。

有投资人说,这种登记毫无必要,因为金融平台的资金流水都在其服务器中。理论上这种手法乍一听有道理,但实际上,司法实践中,办案机关对于涉案平台的海量电子数据态度是比较谨慎的,对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其难以信任,而其对于主动提供证据登记的投资人则是比较欢迎。而且因为清偿比例有限,有时候会分批次、分轮次的进行清退工作。这也是为什么非法集资案件清退工作持续时间特别长的原因。

5、立案之后,如何继续追资金?

肖飒律师:已经立案的情况下,由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都是公诉案件,在侦查期间需要保密办案,我们投资人及其代理人很难看到正在形成的卷宗,甚至案件办理的进度都不能及时知悉。

这时候,不要怪一线办案的警察,他们如果把风声放出来,也怕一些不法分子会销毁证据或狗急跳墙。

此时,最好的办法是:

(1)闭上嘴,默默收集线索。少说话,多办事,定期安排固定人员与警方办案人员沟通,其他时间不去单个滋扰警方;

(2)积极安排投友们发现、收集与财产相关的线索与实际控制人隐匿地点相关的信息;

(3)综合大家碎片化的信息,整理成书面材料,用EMS寄送给办案民警,切记:在快递单上写明,到底寄送了哪些什么样的材料,以留存证据。

6、出借人最关心的是能返还多少

肖飒:其实,出借人对于老板判什么罪名,多少年不是那么关心,更关心的还是返还资金是多少。既然如此,可以选派代表与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沟通,如果达成和解,争取十年以下量刑,多数律师愿意说服嫌疑人及其家属多拿出一些资产、资金偿还出借人。

此外,现阶段,出借人都把主要精力都放在给公检法部门施加压力上了,如何能更多地冻结、扣押平台老板和高管的房产和个人账户等。其实,很多时候忘了,还有大量借款企业可以追索。

在现实案件中,甚至出现了借款企业为了逃避债务,扮演成出借人去报案的戏码。因此,出借人可以多渠道拓展回款来源,向公检法机关提供与借款企业之间的合同,以便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更好推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给出借人返还本金。

在此前统计的12家问题平台宣判结果中,仅5家P2P网贷平台有具体的赔付方案,其中网赢天下、东方创投、中宝投资、优易网赔付比例在40%之上,网赢天下的赔付比例达到60%,铜都贷的赔付比例最低,仅为12.3%。

曾杰律师:根据几年及其较大的非法集资案件清退比例,比例大概在30%左右。当然,这些案件中,很多都是比较严重的集资诈骗类案件,资产端的真实性根本就是水中花镜中月,大量的资金都是被挥霍或维持庞氏骗局,清退就工作的难度显而易见。所以能退多少,和案件性质、项目的真实性息息相关。

来源广强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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