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匿名律师,讲述了自己代理一个离婚案的经历。
她是男方的代理律师。
背景是,女方在大学毕业后,就嫁给了男人。生子,没工作。六七年以后,女人30多岁,男方出轨,起诉离婚。
在法庭上,男方用非常刻薄的话语,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我学历比你高,有利于孩子教育;我有收入,你没有,你多年没有工作,脱离社会;我本地户口,孩子马上要上小学;你外地户口,离婚后大概要回老家,孩子也不可能跟你走,更换生长环境对孩子不利;我有房,你没有......”
女人一直低着头。被男方和男方律师,逼到无话可说。
最后,法官问女方:“你有意见要发表吗?”
她才缓缓抬起头,小声说:“我今天生日,你说话能不能留点情面?”
也是悲凉得可以。
之前著名的离婚律师吴杰臻也说过:
“男人想要安全地包养小三,最安全的办法,就是把女人圈养在家里。”
因为,她的生存能力会一点一点消失殆尽。
她会没闲钱,没能力,面对你的出轨毫无办法,连请律师都请不起。
男方如果有点良心,多给一点。男方如果没良心,真是哭都没地方哭。
要知道,婚姻法保护的,是资产,不是弱者。
你有多少财产,创造了多少资产,它替你保障这些。你没有创造价值,法官可不会cosplay你的拯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