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夜阑 来源:美篇App
初恋,是人生绽放的第一朵鲜花。单纯美好;短暂绚丽;芬芳浓郁。
然而,我的初恋驾鹤后却去了异国他乡。我再无机会见到他,也没有能力前去祭奠凭吊。痛彻心扉的我只能借助美篇平台,作此忆文以示哀悼。
——题记
一九六八年。我十七岁,你也十七岁。你只比我大半个月。我是下乡知青,你是还乡青年。
我们下乡的第二天就由民兵排长(你)和民兵干事带领我们开始干农活了。生产队给每个知青发一把镰刀,到田里去割水稻。
在家里都很少干活的我,拿着镰刀不知所以。你见状,过来教我。我使足了吃奶的力气,稻子没割下几根,手就磨出了水泡,腿也被砍伤了。你立刻差人找来了驴车,把我送去村卫生所包扎。
伤好后适逢年底,生产队要要组建文艺宣传队。我和你都成了队员。我负责唱跳,你吹笛子。
还记得,我用藏语唱《在北京的金山上》,你给我伴奏。你边吹笛子,边用笑眼看着我。我也边唱边看着你。好像都怕节奏跟不上。然而,我们配合得非常默契,非常和谐。
年底,志士青年应征入伍。你也在其中。生产队开了欢送会。妇女队长提议让我们合作《九九艳阳天》。当时,这样的歌是属于禁唱范畴。我们这群不谙世事刚踏入青年行列的人就把大门关紧。尽情地放肆。你还真会吹(笛子),我也真会唱。有时,你还会放下笛子唱几句。我们没有一点拘束。
九九那个艳阳天来唉嗨哟
十八岁的哥哥要把军来参
这一去翻山又过海
这一去十年八载不回还……
歌声在队部里荡漾。大家也跟着手舞足蹈,都陶醉在劳动后的放松里。你眯着笑眼,任凭大家推我搡你。
事后,你对我说:“你的歌,唱得真好听!”
我也回了你:“你的笛子吹得也很好啊!”
我向你请教了吹笛子的指法,你毫无保留地告诉了我。后来,我还真的会吹笛子了。还在公社汇演时,露了一手呢!
你从军月余,知青点的几个女生,都收到了你的来信。只有我的信里有一张你在青岛栈桥上的戎装照。而且,称呼前有三个字“亲爱的”。我当时,虽然青涩懵懂,但也心潮澎湃。那时,和军人恋爱是女孩们梦寐以求的事。我更是如此。因为我的外公舅舅都是军武枭雄。哥哥也是军中豪杰。所以,我的军人情结让我不容犹豫。更何况是被帅气男生追求。你的一见钟情让我怦然心动。情窦初开的年纪,我们恋爱了。
我很佩服你的自信,你的大胆,你的勇敢。
知青点里我是年龄最小的一个。而且,知青点里的男生也不少。长得帅气的也有。对我心生情愫的更不乏其人。但你捷足先登,竟然赢得了我的芳心。
这件事让许多不解风情的人感到诧异,他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了好久。有人认为:你是农村人,我是城里人。怎么可以这么草率呢?甚至,还有一些男知青不知是醋意大发还是无知等其他原因,竟然把“流氓”的字眼扣到了我的头上。我没有理会那些污言秽语,因为身正不怕影斜;脚正不怕鞋歪。谁都有权利追求真爱,那些人根本就不懂,更不配拥有。
我认为,你和我一样都是知青,你只不过是还乡罢了。你有理想,有上进心。未来可期。更何况你有着 一米七八的大个,五官端正。会吹笛子,会打篮球。腼腆。性格沉稳。爱学,努力。喜欢看书。能从书中学到做人真谛。字写得漂亮。比那些自诩文化高的人,写得还好。这些都是我欣赏的。难道,这么优秀的青年,只因为是农村人就不能和城里的姑娘谈恋爱了吗?哪条法律规定城里的姑娘只能和城里人交往?我还真就执迷不悟了。让那些人的歪理邪说见鬼去吧!
知青和当地人谈恋爱的事,轰动了整个大队,一些人总愿意和我开玩笑,比较小的孩子们还“嫂子,嫂子”地叫着。我成了大家饭后茶余的新闻话题。更有甚者,别的小队的一些当地的年轻人,竟然跑到知青点来围观我。 对于这些,我都泰然自若。或充耳不闻,或视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