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中,潍坊公安交警合理调整部署警力,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为原则,加大对重点路口、路段的管控力度,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向广大驾乘人员宣传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酒驾,安全守法出行。
案例一
奎文交警在福寿街与四平路口西侧进行集中整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鲁G1**7N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的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于是对驾驶员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数据显示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16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随即,民警将驾驶员范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查,目前案件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二
8月14日,昌乐交警在永康路东山市场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小型轿车突然减速行迹可疑,民警上前要求驾驶员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时,该驾驶员行色慌张,于是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员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刘某处以了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