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下午一点多钟,沙区110民警巡逻至大学城西路时,看到一辆大众轿车开着双闪灯停在路边,一旁的年轻男子不停朝民警招手,民警意识到他可能需要帮助,立即停车询问。
“警察蜀黍,我要自首”,民警一听,马上高度警觉起来,难不成这小伙子犯了什么事情,要向警方坦白?然后马上下车,询问详情,然而真相却让人哭笑不得。
原来,小伙子是位新手司机,上个月刚拿了驾驶证,随即就买了一辆车。他的驾驶技术还不成熟,刚才路口拐弯时,车子左后侧碰到了路边的柱子。“这种柱子属于公共设施,碰坏了需要赔偿,况且路口刚好有监控,如果就这样离开,万一被查到怕是会有严重后果”,小伙子心里嘀咕着。正在犹豫要不要报警的时候,刚好遇到巡逻民警。
民警走到被剐蹭的柱子前查看,并无明显磕碰痕迹,只是有点轻微刮痕,不需要维修,所以他也不用赔偿,无须担心。另外,民警对其诚实态度提出表扬。至于车子上的伤痕,如果要走保险程序,则需由交警出具事故证明。“这个肯定是我自己承担,钱不多不需要走保险,我就怕把公家东西撞坏了,所以才跟你们说”。
民警提醒,单车事故,造成自身车辆损失由自己承担,如果需要走保险程序,可报警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如果导致公共设施损坏,由此产生的赔偿费用则由事故责任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