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吴曈)武汉市停车费、物业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有了最新收费标准。6月7日,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动态调整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对收费项目名称、标准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据悉,武汉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涵盖交通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服务收费、其他特定服务收费三大类。其中,交通服务收费主要指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服务收费涉及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其他特定服务收费包括住房物业管理费、危险废物处置费等。
以停车费为例,《清单》明确,在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中,道路停车划分为两类收费区域(二环内、二环外),收费标准为二环内首小时3元,首小时后4元/小时,全天25元封顶;二环外2元/小时,8元封顶。政府定价停车场则按照规模分类,室外泊位首小时3元,首小时后白天(早7时至晚7时)6元封顶,夜间8元/次;室内100个泊位以上的3元/小时,全天45元封顶,100个泊位以下的2元/小时,全天30元封顶。
值得注意的是,新能源汽车在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及市政道路路内停车位,1小时内停车免费,超过1小时停车费减半收费。
针对住房物业管理费,《清单》规定,根据物业服务等级和是否有电梯等区别,物业费收费区间为0.7元/平方米—3.2元/平方米,最高可上浮20%,下浮不限。
市发改委介绍,《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因国家、省价格政策调整造成管理方式变化的,收费项目自动进入或退出目录。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收费标准,违规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
来源: 武汉晚报